日期:2008-10-9
新聞出處: 自由電子報
〔記者傅潮標、陳界良、林毅璋/綜合報導〕發生在去年11月2日,釀成9人死傷、107戶民宅受損的後龍非法爆竹工廠爆炸案,經監察院調查後,昨天通過對縣府的糾正案,同時彈劾消防局長石德忠與副局長江淼富。
消防局長提訴願
對此,石德忠說,已針對彈劾案提出訴願,消防局平時有安排查察勤務,也有清查轄區空屋,但限於人力不足,無從得知這處非法爆竹工廠,就連附近住戶都不知道。
江淼富則說,消防局已經很認真在做了,發生這種事也沒辦法,後龍消防分隊只有7個人,要負責全鎮,真的已經盡力了。他說,苗栗縣消防局的人員配置僅241人,與苗栗縣人口數相等的嘉義縣,卻有370多人,苗栗縣少了100多人,人員嚴重不足,不可能24小時盯著非法爆竹業者。
這起爆炸案是監察院長王建?宣示辦理的24件重大案件中,首件完成調查報告並提出彈劾與糾正的案件,具有指標意義。
負責調查的監委程仁宏說,此案苗栗縣政府難辭其咎,監察院不僅早在1993年就曾因類似案件提出糾正,要求改善,中央主管機關也曾一再發文要求苗栗縣消防局要做好非法爆竹的清查工作,甚至事前也提供情資,警告謝姓主嫌進口高達2萬1000公斤的爆竹原料,但苗栗縣政府都未善盡公務員職責,僅「交差了事、因循苟且」。難怪苗栗縣近5年來發生4次爆竹工廠爆炸,共有32人傷亡,高居全國之冠。
程仁宏說,本案相關失職主管人員,除公懲會裁決外,也會將全案移送法務部,查明是否有公務員涉及廢弛職務釀災及包庇非法業者等相關刑責。
......可憐阿..消防隊員...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