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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卻在去年遭
大法官釋憲認定違憲,有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虞,立法院正審理修正草案,開放藥師可以
多處執業。
被版主劣退
今日 反修法「多處執業」 藥師上街嗆立委下台
反觀在眾多老技師護航下 技師法仍然規定「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不知年輕技師何時才能擺脫老技師護航
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就是鼓勵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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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卻在去年遭
大法官釋憲認定違憲,有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虞,立法院正審理修正草案,開放藥師可以
多處執業。
被版主劣退
今日 反修法「多處執業」 藥師上街嗆立委下台
反觀在眾多老技師護航下 技師法仍然規定「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不知年輕技師何時才能擺脫老技師護航
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就是鼓勵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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