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今年有幸考上初等考試
最近增額在選填志願,想請教兩個問題 (已爬文)
1. 因為開出來的機關用人時段都是今年4月~6月
所以5/10公布分配結果後我是直接去用人機關報到
受訓四個月(基礎訓+實務訓)
↑這樣對嗎?
5/10是星期五,公布結果後我跟機關約何時報到比較洽當呢?
(我是南部人,用人機關都在北部)
2. 分配結果通知函上會註明分配的是我第幾個志願嗎?
因為家人希望我填的跟我自己想填的不太一樣
雖然我還是會照自己意思填志願 而且也不是穩上
但是想避免到時無謂的紛爭…
麻煩前輩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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