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如果在台灣有一個以上的帳戶
其中有一個超過報稅門檻(一年當中有任何時間超過$75000)
那報fatca時 要報所有的帳戶 還是只要抱那一個超過門檻的呢?
另外由於家裡要贈與 父母分開多次贈與(現金或存款)到台灣帳戶
所以導致上面有帳戶金額超過申報門檻
每人一年不到美金七萬 (台灣贈與門檻) 但加總我的帳戶有收到超過美金十萬
這樣有需要報gift嗎? (我的理解是單一贈與人超過十萬才要報)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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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台灣有一個以上的帳戶
其中有一個超過報稅門檻(一年當中有任何時間超過$75000)
那報fatca時 要報所有的帳戶 還是只要抱那一個超過門檻的呢?
另外由於家裡要贈與 父母分開多次贈與(現金或存款)到台灣帳戶
所以導致上面有帳戶金額超過申報門檻
每人一年不到美金七萬 (台灣贈與門檻) 但加總我的帳戶有收到超過美金十萬
這樣有需要報gift嗎? (我的理解是單一贈與人超過十萬才要報)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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