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問題請教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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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jwang (jjwang)》之銘言:

謝謝兩位的回答. 今天請教會計師後,
會計師說dual status是給拿到綠卡當年的人用的, 並建議我用non-resident報稅,
這和我讀pub 519的認知不同, 不知道是否有前輩可以幫忙確認一下?

另外, 既然去年在美國已經超過183天, 應該被視為resident,
這樣我還可以用non-resident報稅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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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去年三月拿L簽證公司內部轉調從台灣到美國工作,
: 想請問一下今年美國報稅時是否要連去年1-2月台灣的收入一起報稅呢?
: (公司的W-2不包含這些資訊, 所以如果需要報的話要另外準備台灣的扣繳憑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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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 之前在台灣分公司所買的ESPP, 還沒來美國前(去年二月)賣出的話,
: 是否也要根據qualifying/non-qualifying報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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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覺這些問題好像很基本, 不過在精華區沒有找到答案,
: 不知道能否請前輩們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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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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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3-03-19
會計師很會隨便說說;也隨便報報;重點是這件事沒那麼重要
雖然他說的不怎麼對,但這種小案件國稅局並不是很在意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3-24
所以只要差不多就可以了;你如果很嚴謹/緊張,就嚴謹處理
Olive avatarOlive2013-03-26
了解了, 謝謝cch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