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假如我有一個境外公司(不是台灣的公司,紙上公司),從事三角貿易
貨物由日本賣至香港,跟原廠的貿易條件是FOB Japan.
但是我對我的客戶是送達香港指定地點,
也就是說,日本至香港空運 香港清關 香港內陸卡車費 我都會出
我要當中間貿易商,賺取中間的差價
假如我跟客戶收1000元,跟原廠採購900元,我就賺100元差價
但問題來啦
貨品由日本直接出到港,會夾帶相關文件 例如 invoice ,但日本的invoice是對我 而且
價錢是900元 客戶收到 貨品就知道我的成本
如果原廠端 仍然是附 對我的 900元invoice 的情況下,
我有沒有機會讓客戶收到貨品時候,是看到 我對香港客戶1000元invoice
如果可以,我要怎麼做呢?
是報關行(broker)那端弄 還是forwarder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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