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吃一驚的休假日加班費算法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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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各位解釋一下,這問題我有親自問過律師。以下內容絕對正確。

勞基法只有說明

平日
延長工時0~2小時,多給1/3
延長工時2~4小時,多給2/3

單日最多工作12小時,超過算違法。

假日兩倍工資。

要注意的法令寫法是1/3,所以1.33還是違法。
應該要給1.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4才是合法

爭議點有兩個
1.月薪如何轉換成時薪?
2.週末加班到底怎麼算?

這兩點在勞基法是沒有說明的。

所以勞委會發布了一大堆解釋函來補這些漏洞。然後就是大家看到的超垃圾算法。
好玩的地方來了,勞委會解釋函叫做行政命令。

法官判案只要照勞基法來判,不用管行政命令。
意思就是說打官司的時候,勞工不需要提出解釋函來砸自己的腳。

勞工就直接用兩倍時薪寫進訴狀裡面,上法院去吵。

時薪算法就真的是月薪/240。這部份是法院「慣例」,法官自己也是這樣算。

如果法官想殺價,那法官就要自己去查資料,
「引用勞委會xxxx號解釋函,正確的算法如下說明」

法官很懶,如果雙方都沒有提到解釋函,法官幹麻浪費自己的時間?

假設資方律師真的提出解釋函,勞方律師當然不承認,抗辯到底。

「勞委會扭曲母法勞基法,擅自曲解法律,做出對勞工不利的解釋」
「嚴重違反勞基法原始立法精神,懇請法官明鑑」

解釋函不是聖旨,法官判決才是聖旨。法官想偏那一方都算合法。

週六的1+0.33
週日的1+1
這些都是有機會翻盤的。

所以打官司的時候,週末一定是用雙倍時薪求償,單日超過12小時,也用兩倍求償。
不是1+1。而是貨真價實的兩倍。

之後再看對方如何反駁。

再來是法院慣例有一條,「公司規定優於法律,依照公司規定辦理。」

假設公司規定已經優於勞委會的解釋,那資方律師就不能拿解釋函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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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最好笑?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tw/p/blog-page_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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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16-11-25
只能推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6-11-26
現行勞基法沒規定 所以才有一例一休
Edwina avatarEdwina2016-11-27
越南,菲律賓進行式!只不過他們來台灣當外勞,我們是去大
陸當台勞!
Leila avatarLeila2016-11-27
幫推不爽不要做 自己出來當老闆
Lily avatarLily2016-11-28
勞基法只是看似保障勞工,卻又準備了許多漏洞給雇主使
用。
Enid avatarEnid2016-12-03
勞基法在當初定的時候確實保障了勞工 只是不夠多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12-07
只是逐年的修法 行政命令解釋 施行細則 不停的削弱勞工
Susan avatarSusan2016-12-08
的權益 其它國家的勞動法則都是越來越保障勞工 台灣相反
Hedy avatarHedy2016-12-09
台灣的法律,罰錢金額感覺好像活在4-50年前一樣,且金額也超
怪!就像酒駕罰9萬,每次都是抓騎機車的酒駕,跑車跟名車都
是撞死人才知道酒駕,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只是保護有錢跟
有權的人
Enid avatarEnid2016-12-11
酒駕臨檢有只臨檢機車嗎?
Agnes avatarAgnes2016-12-12
臨檢不是每台車都攔,警察很少攔名車 怕攔到什麼民代的
James avatarJames2016-12-13
台灣警察吃軟怕硬又不是第一天知道
Jacob avatarJacob2016-12-18
有些公司加班費不是用全薪 是用底薪/240再乘1.33或1.66
就會發生加班費有點慘的狀況
Noah avatarNoah2016-12-20
讚!但再看一次勞基法,還是覺得母法立意不該是用240算
Andrew avatarAndrew2016-12-21
因為母法明明就規定一周工作40小時,一個月又沒6周
Andrew avatarAndrew2016-12-22
240是30天*8小時來的 至於月薪制為什麼要用30天有其背景
要用每月工作時數下去算時薪應該也能做得到 但我想官員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2-23
應該不會想傷腦筋 因為這個計算方式會很複雜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2-23
kshsbug:不複雜啦~我都會算了 很多勞團也算過啦
Oscar avatarOscar2016-12-24
只有不認真的法官才會不查函釋,想害人也不是這樣鬼扯
Mary avatarMary2016-12-25
然後加班費是除240小時,請見台九十勞動二字第○○二六二○
二號函。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12-29
除以240真的不合理,否則應該叫做資基法才對
Wallis avatarWallis2016-12-31
假日實得薪資到底是月薪/240*(1+1) 還是月薪/2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