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lmeria (abc)》之銘言:
: 這其實是三個月前的新聞
: 蔡政府是否早預料到最後會走法律戰?
75制改85制,動到現職人員,早就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了。
要動也是動85制實施後才考進來的人。
但這其實有其他方面的問題要考慮。
把相關法條審視一番,會發現
公部門的退撫基金相關執行單位本身就有很大的失職,
既然有重大失職,那麼違不違反信賴保護,就會是
很大的爭議。
主要是關於退撫條例,及基金管理條例
裡面提到的基金運作的基本精神,即收支平衡。
如果每三年的精算報告有根據法條規定去作動態調整,
這個基金很難會有破產的危機。
但實際上,歷經六次精算報告,相關單位沒有負起足夠的
作為。
為什麼呢?我想是因為「政府負起最終給付的責任」這條
讓大家消極不做為而導致的。反正最終有人買單,何必
讓自己多付?
但這條如果深入去理解,真正會動用到的前提,是必須
先窮盡所有動態調整的作為後,仍有缺口,才會考慮用到的。
並不是法條上那麼單純的由政府(全民)買單。真走到
這一部,那爭議會相當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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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其實是三個月前的新聞
: 蔡政府是否早預料到最後會走法律戰?
75制改85制,動到現職人員,早就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了。
要動也是動85制實施後才考進來的人。
但這其實有其他方面的問題要考慮。
把相關法條審視一番,會發現
公部門的退撫基金相關執行單位本身就有很大的失職,
既然有重大失職,那麼違不違反信賴保護,就會是
很大的爭議。
主要是關於退撫條例,及基金管理條例
裡面提到的基金運作的基本精神,即收支平衡。
如果每三年的精算報告有根據法條規定去作動態調整,
這個基金很難會有破產的危機。
但實際上,歷經六次精算報告,相關單位沒有負起足夠的
作為。
為什麼呢?我想是因為「政府負起最終給付的責任」這條
讓大家消極不做為而導致的。反正最終有人買單,何必
讓自己多付?
但這條如果深入去理解,真正會動用到的前提,是必須
先窮盡所有動態調整的作為後,仍有缺口,才會考慮用到的。
並不是法條上那麼單純的由政府(全民)買單。真走到
這一部,那爭議會相當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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