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報關 - 國貿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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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大陸出口貨物趕不及結關也無法申請late come,
報關行申請新的s/o ,好讓我們的貨能用新的s/o 去做報關
(這樣可省轉船費)

但是今天卻收到fwd 要收廠外&廠內延滯費
因為 舊船 放行截止 9/10---- 趕不及 柜子到了晚上10點才交
新船 開艙 9/11-----> 還沒開艙 10號已經交了

所以這樣的費用是正確的嗎?
為何主管說 用新的s/o 去報關,不會有這些費用,
而報關行卻說轉船費與這費用是不同的

到底是怎樣的狀況才是對的呢?
用新的s/o 去報是否不該有延滯費的產生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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