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能否擔任職務代理人?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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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立學校服務, 單位有一個缺要找職務代理人, 已物色到合適

的人選, 但他是大陸配偶, 還沒拿到身分證, 只有居留證; 目前大

陸配偶要拿到身分證10年以後才能考公職, 如果只是擔任10個月的

職代, 而不是正式公務員, 不知能否進用? 麻煩鄉民指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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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2-11-09
職務代理人做的事不就是正式公務人員一樣嗎?
Doris avatarDoris2012-11-10
有蓋章要負責就不行,這樣講夠簡單吧.....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11-13
直覺感覺就不行 職代一樣是約聘 她連身分證都還沒有....
Sandy avatarSandy2012-11-17
查過法令,大陸配偶只要持有居留證,即可合法在台工作,不必申
Doris avatarDoris2012-11-21
請工作許可。
Kama avatarKama2012-11-22
工作=x政府工作.....你可以問說..請問他可以被外包派遣到
國防部嗎?? ^_^
Puput avatarPuput2012-11-26
出事誰要負責
Ingrid avatarIngrid2012-11-29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Dora avatarDora2012-12-03
外包人員可以用持有依親居留證的外國人
Xanthe avatarXanthe2012-12-06
有函示說過 頂多只能作未滿6個月的短期工
Doris avatarDoris2012-12-06
不然就要比照大陸人員當公務員一樣 設籍10年後再來
Elma avatarElma2012-12-08
Ula avatarUla2012-12-11
謝謝樓上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