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是臺北市的公務員,前一陣子懷孕工作"過於"繁忙
上班時間出血,只能請了兩個禮拜,本周回去上班後
發現登記財產的筆電未被告知的情況下拿走,筆電就此遺失
,如果最後找不回來就需要我太太出錢賠,替太太覺得有點不值,
請問版上這種情況下有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法,可以報警處理嗎?
或是能不能調監視器之類的?
在此先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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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問卦] feedback怎麼翻成中文比較好?
推 kafkaLai: 餵食回來或回來餵食 給你參考 01/02 16:00
推 bluelune: 當然叫臉書 01/02 16:02
→ ArSaBuLu: 連我阿嬤都知道這個叫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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