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務員和人夫嘿咻31次 被捉姦時全裸還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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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公務員和人夫嘿咻31次 被捉姦時全裸還得賠100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62696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7-08-06 20:48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基隆某公家單位潘姓女職員,5年前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王姓人夫,2人到溫泉旅社、運動會館
,飯店等,發生超過30次性行為。去年3月王的劉姓妻子帶警方破門抓姦,當場看到潘女、
王男全身赤裸躺在床上,扣下沾有精液的床單;法院依相姦罪判潘5個月,另得賠償劉女100
萬元。


檢警調查,潘女明知王男已婚,2人先在臉書成為好友,2012年9月至2016年3月間,王背著
妻子以每個月1次頻率,和潘女在基隆各處溫泉旅社、運動會館約會,5年多下來發生高達31
次性行為。


劉女發現老公行為詭異,喜歡躲在房間滑手機,休假常常不回家,以出差當作理由在外過夜
,她私下查看先生手機,赫然發現潘女和王有大量鹹濕對話,驚覺老公偷吃長達5年多,立
刻拍照留存,並沉住氣慢慢蒐證準備抓姦。


直到去年3月間,王假借和妻子說要加班,實際上卻溜到旅社和潘女約會,2人晚間7點多發
生性行為,完事後全身赤裸躺在床上聊天,但行蹤早被劉女掌握,隔不到半小時她就帶著警
方上門抓姦。


一開門時,劉妻目睹老公和潘一絲不掛躺在床上,地上散落著衣服、內褲,2人更是嚇得緊
抓棉被,王男面對妻子逼問,低頭沉默不語,警方扣下沾有王、潘精液集體液的床單,將2
人帶回偵訊依法送辦。


法院審理時,劉女主張因先生和潘女發生婚外情,導致自己精神飽受摧殘,事後雖然心軟對
先生撤告,但無法原諒潘女,堅持對她提相姦告訴,並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


法官認為,潘為思慮成熟、具判斷是非能力的成年人,為了滿足私慾,破壞他人家庭,造成
對方難以撫平之心理創傷,依相姦罪判她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另民事部分
得賠償劉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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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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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7-08-11
這PO公務員版幹嘛 公家單位上班未必正職 且王男什麼職業沒寫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8-15
職業歧視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8-16
媒體都被收買了
Annie avatarAnnie2017-08-19
公務員也是人ㄟ
醫生機師律師立委都會出軌惹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8-20
會不會偷情跟是否為公務人員無關,臺灣新聞標題很令
人吐血!例:車禍的都孝子;情殺的都姊弟戀;上新聞
的都正妹。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8-22
是把軍公教都當聖人嗎?這樣的話待遇福利只給這麼一咪咪
不夠吧?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8-23
不懂po這篇的意義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8-24
可能某人對某些職業有特殊的情感幻想,看到這新聞會興奮?
不過應該貼錯地方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8-25
是人妻版吧,貼這裡幹嘛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8-29
女公務員與男勞工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8-29
垃圾新聞欠噓
Tracy avatarTracy2017-09-02
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
Kumar avatarKumar2017-09-07
聖人吸空氣就會飽啊
Emma avatarEmma2017-09-10
我是吃素行善的公務員 為什麼不把我的事蹟宣傳流佈出去
呢?
Kumar avatarKumar2017-09-14
[新聞]男公務員扶老太太過馬路每個星期都一次,碰到國定假
日還做兩、三次!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9-15
我來錯板了嘛?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9-17
免錢的最貴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9-21
潘姓女子據說是工友欸 不是公務員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9-26
賤法,為何人夫就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