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人資一個關於核薪的問題
假設一位面試者所開出的"理想待遇"
比起公司內部所規定的薪資還低
而要正式錄用的時候
公司是會給該面試者哪種薪資呢???
是會為了省錢...所以真的就依照對方開的價錢?
還是會按照公司所規定的薪資表給薪呢?
很想了解一下
也希望有人能夠分享經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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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位面試者所開出的"理想待遇"
比起公司內部所規定的薪資還低
而要正式錄用的時候
公司是會給該面試者哪種薪資呢???
是會為了省錢...所以真的就依照對方開的價錢?
還是會按照公司所規定的薪資表給薪呢?
很想了解一下
也希望有人能夠分享經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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