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強制安置?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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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問題能不能在貴版提問

CASE是這樣的

一個女生,有精神門診的就醫紀錄

返家後卻不願按時服藥

結果她的情況(依其父母的說法是躁鬱症,小弟沒有專業的醫學素養亦難以判斷)發作了

在家足足鬧了七天,其父母光是為了防止她有自殘的可能(因此身上無自殘之傷痕)

父母自稱已七天沒有閤眼休息(其女不斷自稱將與一名中壢之男子結婚,但無資料可

供追查、亦無資料可供聯絡、亦無法得知其真實性)

昨晚,該女跑去路上找了一個站路口的警察稱受到家暴(警方現場發覺其女精神狀況不穩)

警方先行帶回所內,再去其住處了解時

其雙親堅決不願開門讓其女返家,稱二老已身心俱疲,且其女已年屆三十,又是自行離家

又強烈要前往中壢,就任其離去吧,若其女有任何家暴告訴,日後自會到案說明

稱若讓其女返家,警方數日後即可來為二位疲累而死的老人家收屍

要求警方希望能將其女送至任何單位安置

若有需要家屬簽名,他們願意簽下任何同意書

時間為凌晨2時許

若該名女子不願就醫的話

警方應該尋求何單位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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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09-04-14
有自傷或傷人行為可報警or消防局送強制就醫
但不一定會住院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9-04-15
就是卡在沒有自殘和傷人的明顯跡象,再加上父母親的消極
不作為,感覺就像要丟垃圾一樣把人丟到門外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