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一個公營背景、力圖轉型、四百多人的老公司工作
想到兩個新產品開發相關的問題
1. 在開發新產品的初期
可能要跟各部門調兵借將
在利潤中心制的組織中
各部門主管都會concern這個時期的人力成本該由誰負責
不曉得制度應該怎樣設計?
是否都是要高階主管授權,成立專案撥一定經費出來才可行?
2. 開發新業務如果失敗了
專案負責人的績效應該如何評估?
之前在HBR看到相關文章說原則是
「不計較結果,而評估過程是否用對方法
如果能考慮的、能努力的都做了
即使失敗仍有好績效」
聽起來還滿理想化的
有經驗的版友是否可分享你們公司這方面的制度如何運作?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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