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外洩個資,我可以怎麼維護權益 - 社工
By Kyle
at 2016-04-18T09:50
at 2016-04-18T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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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姓名校系這個研討會都會公開,問題不大。
畢竟你要告訴與會學者,發表人是誰,簡單相關背景如何。
但是電話跟住址就不太符合常理。
如果需要跟發表人聯繫,也能透過研討會主辦單位或服務單位轉為連繫。
依據個資法,主辦單位蒐集你的資料並不能未經你的同意即任意利用或公開你的資料。
(我猜當初應該沒有個資利用同意書之類的,因此你可以不同意特定資料的公開方式)
你的個資被公開既無符合研究學術要求,亦無關該單位業務內容。
甚者你已主張個資公開利用對你產生危險,即應立即從公開的場域隱蔽或刪除。
你可以依據個資法第15至16或19條規定主張。
如為公立學校可參照第15至16條,私立學校則為非公務機關可參考第19條。
但如果沒跟他說罰則他好像也不會怕,你可以主張第28條「損害賠償」相關規定。
詳細條文規定請參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 引述《nihillin (小狐狸)》之銘言:
: (我在八卦版和女版發了一樣的文,因為想多聽聽意見,不行重複發文的話我再刪掉)
: 現在光是想到外面可能有一百人知道我的名字、校系、電話、住址和e-mail,隨時找得到
: 我和家人,我就擔心得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想問問大家我可以做什麼來保障自己?
: 投稿外校的研討會被錄取,本來是件值得開心的事,怎麼知道這樣在實務界頗有名氣的私
: 校,行政上居然出了這樣大的疏失!
: 我的發表是下午場次,在發表前我翻閱了研討會資料,赫然發現我的個人資料居然直接出
: 現在論文的首頁。我往前翻閱,發現我前兩場的作者都沒有被公開資料。
: 當下我先跟工讀生反映,請她找能處理的人來,於是來了一位宋小姐。
: 宋小姐的第一句話是:「我也不知道怎麼會這樣,我就把妳的文檔直接給廠商,也許是他
: 們疏忽了吧?不然妳說要怎麼辦?」
: 我:「所以我說要怎樣都可以嗎?我希望我的資料不要外洩!」
: 宋:「那等等我就回收資料。」
: 我:「妳能保證全部回收嗎?早上場次的人也都在這嗎?」
: 對方就開始無限跳針說:「不然妳要怎麼樣?」
: 因為輪到我發表,我就告訴她等我結束再討論,希望把傷害降到最低,但等我發表結束,
: 我就找不到宋小姐了。然後我看到我發表時的主持人,主持人也是該校系的老師,無奈下
: 我只好向他詢問。
: 我:「老師,請問一下,您知道我的個資被公開嗎?」
: 師:「我知道啊!剛剛宋小姐有來跟我說。我跟妳說,本來研討會就會公開聯絡方式,這
: 樣有問題才可以找妳們啊!」
: 我:「那為什麼不是全部人都公開?而且我事前不知道會公開,因為我只是學生,所以留
: 的都是家裡的資料,想說如果你們有寄東西才不會漏掉。」
: 師:「所以妳比較吃虧嘛,妳看其他人也有留啊!」
: 我:「問題不在那啊!今天其他發表人都是學者或實務工作者,有單位可以代收,就因為
: 我是學生,沒有公務單位代收 ,所以我應該被公開私人資料嗎?現在你們公開的還是我
: 和家人住的地方,如果發生意外,真的有人找來威脅我和家人的安全,我該怎麼辦?」
: 師:「現在收回也來不及啦!妳要慶幸我們的資料只會發書面,不會上傳網路。不然這樣
: ,反正現在也不知道要怎麼辦,如果妳發現自己或家人被威脅了,再打電話跟我們說。」
: 然後我們的討論就結束了。
: 我真的真的很生氣也很不安,我就讀的系所和助人有關,自然常會接觸到比較危險的人,
: 過去就曾經有被威脅的經驗,現在我的個資卻被外洩,真的讓我很擔心。
: 也許會有人說我杞人憂天,但現在外洩的不只是我的,還有家人的,如果是你/妳,會想
: 賭那個機率嗎?
: 所以想請問大家,我現在還能做什麼來保障自己和家人?
--
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
畢竟你要告訴與會學者,發表人是誰,簡單相關背景如何。
但是電話跟住址就不太符合常理。
如果需要跟發表人聯繫,也能透過研討會主辦單位或服務單位轉為連繫。
依據個資法,主辦單位蒐集你的資料並不能未經你的同意即任意利用或公開你的資料。
(我猜當初應該沒有個資利用同意書之類的,因此你可以不同意特定資料的公開方式)
你的個資被公開既無符合研究學術要求,亦無關該單位業務內容。
甚者你已主張個資公開利用對你產生危險,即應立即從公開的場域隱蔽或刪除。
你可以依據個資法第15至16或19條規定主張。
如為公立學校可參照第15至16條,私立學校則為非公務機關可參考第19條。
但如果沒跟他說罰則他好像也不會怕,你可以主張第28條「損害賠償」相關規定。
詳細條文規定請參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 引述《nihillin (小狐狸)》之銘言:
: (我在八卦版和女版發了一樣的文,因為想多聽聽意見,不行重複發文的話我再刪掉)
: 現在光是想到外面可能有一百人知道我的名字、校系、電話、住址和e-mail,隨時找得到
: 我和家人,我就擔心得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想問問大家我可以做什麼來保障自己?
: 投稿外校的研討會被錄取,本來是件值得開心的事,怎麼知道這樣在實務界頗有名氣的私
: 校,行政上居然出了這樣大的疏失!
: 我的發表是下午場次,在發表前我翻閱了研討會資料,赫然發現我的個人資料居然直接出
: 現在論文的首頁。我往前翻閱,發現我前兩場的作者都沒有被公開資料。
: 當下我先跟工讀生反映,請她找能處理的人來,於是來了一位宋小姐。
: 宋小姐的第一句話是:「我也不知道怎麼會這樣,我就把妳的文檔直接給廠商,也許是他
: 們疏忽了吧?不然妳說要怎麼辦?」
: 我:「所以我說要怎樣都可以嗎?我希望我的資料不要外洩!」
: 宋:「那等等我就回收資料。」
: 我:「妳能保證全部回收嗎?早上場次的人也都在這嗎?」
: 對方就開始無限跳針說:「不然妳要怎麼樣?」
: 因為輪到我發表,我就告訴她等我結束再討論,希望把傷害降到最低,但等我發表結束,
: 我就找不到宋小姐了。然後我看到我發表時的主持人,主持人也是該校系的老師,無奈下
: 我只好向他詢問。
: 我:「老師,請問一下,您知道我的個資被公開嗎?」
: 師:「我知道啊!剛剛宋小姐有來跟我說。我跟妳說,本來研討會就會公開聯絡方式,這
: 樣有問題才可以找妳們啊!」
: 我:「那為什麼不是全部人都公開?而且我事前不知道會公開,因為我只是學生,所以留
: 的都是家裡的資料,想說如果你們有寄東西才不會漏掉。」
: 師:「所以妳比較吃虧嘛,妳看其他人也有留啊!」
: 我:「問題不在那啊!今天其他發表人都是學者或實務工作者,有單位可以代收,就因為
: 我是學生,沒有公務單位代收 ,所以我應該被公開私人資料嗎?現在你們公開的還是我
: 和家人住的地方,如果發生意外,真的有人找來威脅我和家人的安全,我該怎麼辦?」
: 師:「現在收回也來不及啦!妳要慶幸我們的資料只會發書面,不會上傳網路。不然這樣
: ,反正現在也不知道要怎麼辦,如果妳發現自己或家人被威脅了,再打電話跟我們說。」
: 然後我們的討論就結束了。
: 我真的真的很生氣也很不安,我就讀的系所和助人有關,自然常會接觸到比較危險的人,
: 過去就曾經有被威脅的經驗,現在我的個資卻被外洩,真的讓我很擔心。
: 也許會有人說我杞人憂天,但現在外洩的不只是我的,還有家人的,如果是你/妳,會想
: 賭那個機率嗎?
: 所以想請問大家,我現在還能做什麼來保障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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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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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
at 2016-04-21T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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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6-04-26T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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