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田好弘律師於輔大演講之整理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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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幾個問題:

第一,台灣的廢死聯盟是主張,"即使無期徒刑仍然是違反人權,
所以應該要規定所謂'特別無期徒刑',
也就是凡是犯重罪者,關滿三十年即可申請假釋。

換言之,廢死聯盟連無期徒刑也反對。

第二點,安田沒有提到他替"聯合赤軍"辯護的事情。

聯合赤軍的問題請參照我的部落格:

http://cclelouch.pixnet.net/blog

簡單說就是柬埔寨波布暴行的縮小版。

安田和國際特赦組織替這群虐殺犯辯護是可以的,
但有個問題是,這群犯人都是出身良好家庭,他們不是所謂部落民,不是弱勢!

第三點,安田也沒有提到他辦過的案子中,相當著名的"名古屋集團殺人事件":

這個案子是和"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並列的重大刑案,
幾名男女嫌犯抓出了一男一女兩名在理髮店工作的店員,
不只凌虐、強暴,甚至還在那個女生的陰部點火,
最後他們用慢慢絞殺的方式,殺死了那個二十歲的女孩子,
那個女孩子最後痛苦了三十分鐘才氣絕...

安田好弘說,這些犯人都是"心神耗弱",所以不該判死刑,
結果法院到最後也沒判這些虐殺犯死刑。

第四點,安田也沒說,他替偽造耐震標準的無良建設公司老板辯護的事情。

以上四點,安田好弘都沒有提到,這讓我頗為失望;

其實這跟台灣談死刑必談湯英伸、蘇建和的情況差不多,
但安田身為"國際人權鬥士",卻也搞這種避重就輕的花招,
實在是讓人搖頭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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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6-25
何謂辯護?誰必須對判決負責?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6-25
請Cesare Beccaria跟你談死刑存廢如何?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6-25
所以呢?
Tom avatarTom2011-06-25
不針對絕對不利部分表態,但提出另外的有利說法不是都這樣?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6-25
所以不要把他包裝成很偉大的樣子啊
Yuri avatarYuri2011-06-25
我以為所謂的無關乎正義,盡力為當事人辯護是基於事實?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6-25
為什麼火鍋你會來這裡...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6-26
這不就是轉文到八卦版的人的用意嗎XDD吸引好事者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6-26
居然戰到律師版...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6-26
各位道友對這位存心來引戰有啥好客氣的?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6-26
也是 有些書也沒有必要包裝成這樣就是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6-26
誰答腔就是說誰阿
Ivy avatarIvy2011-06-26
市長大真是無所不在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6-26
同意一樓,所以呢?你早有武斷的定論又不欲討論
Hazel avatarHazel2011-06-27
如此何必發文特別公布你的心得?
Gary avatarGary2011-06-27
那請問樓上 「律師的工作不是正義,是為當事人竭盡心力」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6-27
竭盡心力的範圍和底線在哪?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6-27
"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
Ula avatarUla2011-06-27
儀式"這樣的說法也是適當的嗎?
Ingrid avatarIngrid2011-06-27
你覺得呢?這本來就是因人而異,存在理性討論空間的。
Tom avatarTom2011-06-27
倒是閣下用替爭議被告辯護作為控訴律師沽名釣譽的說法
Kumar avatarKumar2011-06-28
看不出任何連結,當個律師要獨善其身太簡單了,甚至
Hedda avatarHedda2011-06-28
爭名奪利也非如此啦,此無據的指控徒然顯漏自己淺薄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6-28
我抗議的不是他為爭議被告控訴,而是他的辯護言論
Oscar avatarOscar2011-06-28
因人而異也沒關係,那就只聽閣下的個人意見吧
Eden avatarEden2011-06-28
你覺得用到那樣的講法是否超過範圍?
Jack avatarJack2011-06-28
我個人對此亦大有非議,但非道德因素,係律師辯護踰矩
Oscar avatarOscar2011-06-29
是啊,所以我覺得這位安田律師不值得包裝成如此
Sarah avatarSarah2011-06-29
我非法律人,您法律人都覺得有非議,那包裝成這樣太過了
Ida avatarIda2011-06-29
他如果今天講的是如何辯護那也算了,他卻是包裝成為弱勢
發言
Ingrid avatarIngrid2011-06-29
律師以不要犯法為優先 接下來為當事人利益著想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06-29
原波先把事實搞清楚吧,不要老是想斷章取義,然後亂下
Donna avatarDonna2011-06-29
定論,你怎麼知道他的辯護是違背事實?
Dinah avatarDinah2011-06-29
另外想要為被害人奮鬥的話,多監督這個國家為被害人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6-30
做了什麼?而非把矛頭一直放在廢死聯盟身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6-30
贊同這篇
Eden avatarEden2011-06-30
只要有一個影響死刑判決的疑點未釐清,就不能判死刑,安田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6-30
律師的職責正是在釐清這些疑點,有什麼不對?
Agnes avatarAgnes2011-06-30
他只是反對死刑 沒把自己包裝成弱勢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