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謀互不挖角被告 矽谷科技業136億和解 - 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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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舊金山4日綜合外電報導)

蘋果公司(Apple)和谷歌公司(Google)等矽谷科技業巨擘被控達成互不挖角的祕
密協議,避免員工獲得更好的薪資條件,這起官司纏訟多年,美國聯邦法官批准此案以
4.15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36億元)和解。

美國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法官高蘭惠2日批准這宗和解案。本案去年曾以3.245億美元
達成和解,但遭高蘭惠以不當為由駁回。

根據美聯社報導,這宗官司聚焦在禁止蘋果、谷歌和其他科技大廠相互挖角彼此的員
工。員工的律師代表主張,這起祕密協議不合法的壓低受影響員工薪資。

但本案自2011年告上法院以來,矽谷科技業招募員工生態丕變,矽谷公司如今經常挖
角其他公司的工程師,協助他們提出新創意,開發熱銷的科技新產品。

這起官司涵蓋從2005年到2009年期間。超過6萬4000名科技員工,每人可以拿到約
5800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8萬9900元)和解金。(譯者:中央社劉淑琴)1040904

http://www.cna.com.tw/news/ait/201509040392-1.aspx

(中央通訊社 201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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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nid avatarEnid2015-09-08
在台灣絕對不會發生0.0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9-09
台灣:不爽就離職阿
Mia avatarMia2015-09-12
台灣的司法如果夠公正的話 一定會重罰三萬台幣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09-16
話說阿帕契團開成了沒啊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9-20
樓上已經證明鬼島司法的公信力了.
Dinah avatarDinah2015-09-24
爽翻了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9-24
人人有錢拿 反觀台灣..重罰n萬 n<10
Dinah avatarDinah2015-09-28
台灣不是都直接拿競業條款告員工嗎? 誰還跟你和解啊
Faithe avatarFaithe2015-10-01
mxk & hxc可以告一下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10-03
高雄老闆們的協商:互不給超過28k
Lucy avatarLucy2015-10-08
老闆們:學士起薪一律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