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間能否計入勞基法特休起算期間?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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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同道好

近來在下結束實習後正式轉受僱

爬了一些文和見解後
似乎受僱律師2014年開始可以適用勞基法
(現在所的所長也提到受僱後適用勞基法)

至於實習律師是否適用勞基法似乎依法務部說法仍然是 個案認定

在下爬了版上近年文章後想請教一個問題


因為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滿半年有特休三日,那之前實習期間的那五個月可以算入那
半年裡嗎?還是要從受僱第一天才能開始起算那半年呢?
同時所長表示希望簽個白紙黑字契約,應該簽嗎?

如果不行的話重頭來計算好像有點QQ
(在下實習期間事務所都有保勞健保,中間去律訓那一個月因為事務所也曾給過案件研究
,因此也有保,同時支付半薪)

各位前輩同道們能解惑一下或分享一下碰過的做法嗎?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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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9-07-05
就看老闆決定呀,不然要告老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7-05
要簽契約的話注意好薪資跟抽成
Mia avatarMia2019-07-06
理論上沒換雇主就是從你實習起算 但他不給也建議你別
靠杯 圈子很小 五個月就默默吞吧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7-06
我們有算
Jacob avatarJacob2019-07-07
做律師的叫人當權利睡眠者也是挺特別的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7-07
剛出道的時候常常聽前輩說圈子很小,遇到爛老闆或指導律
師建議忍耐一下甚麼的,不過後來發現幾個跟老闆或指導律
Eden avatarEden2019-07-08
鬧翻的朋友,倒也沒有因此被封殺
Lucy avatarLucy2019-07-08
會封殺主張合法權利者的事物所,大部分應該也不值得待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7-09
(拉板凳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07-09
圈子很小,所以爛的其實大家多少都知道XD
Kama avatarKama2019-07-10
三樓也是好心提供一個想法 不知道有什麼好酸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7-10
應該有機會跟所長談,想凹人的老闆還不願意簽約咧
Jake avatarJake2019-07-11
三天假沒有就算了吧,厚植實力培養人脈,你當老闆就隨你
Una avatarUna2019-07-11
你來這裡問不如問老闆 老闆不給就...算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7-12
能算當然是能算 但是律師業黑就黑在
沒人敢跟老闆談跟自身權益有關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