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老師餐點費用疑問 -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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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nwen (快被凍死的蚊子)》之銘言:
: 請問各位園所正職老師及實習老師
: 請問你們園所的實習老師是否均有繳交餐點費
: 繳交餐點費是否有法令規定....(請告訴我依據)
: 還是看各園所自行規定?
: 麻煩幫我解答謝謝!

就我所知,現在很多的園所都會要求實習生或者教師繳交餐點費,

尤其是公幼與公托,因為這必須要符合"專款專用"的法規規定。

所謂專款專用在此指得是: 幼兒餐費不得使用於餐點之外用途或他人挪用,

也就是板眾指出與法律規定-----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

公幼或者公托每年會接受政府補助,所以園所長通常必須接受縣市議會的質詢。

質詢的時候,以台南市公托為例,

就曾經發生過公托園所教職員被議員質疑不用繳交餐費,有侵佔嫌疑。

依據幼稚教育法地十七條,公私立幼稚園收費項目、用途及數額,

需經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總結上述,幼稚教育法及施行細則並未很明確的指出點心費應該如何處置;

各縣市的地方教育行政機關對於經費的管理標準也參差不齊;

公私立園所的處置標準不一,各自為政,

所以我從教育基本法、幼稚教育法與幼稚教育法施行細則,

皆未找到"直接"的條文可以解釋教師需要繳交點心費。

也沒有任何的條文顯示,在需要繳交點心費的情況下,老師"一定"要參加。

(以上,是現有資料的整理與解釋;以下是個人看法。)

就我了解,無論公私立幼稚園大多會要求教師繳交餐費,

確實有老師體恤實習生辛苦所以沒有要求交錢的,

不過,這個狀況應該會越來越少吧@@

公立學校近年來為了水電費和預算縮減都很努力的在節省經費;

私立學校為了賺錢也是很努力在點心費用上面省錢!

使用者付費沒啥錯啊! 我去國小附幼或公幼的時候,也會讓小朋友先盛取,

有剩下很多或者數量充足的情況下帶班老師才會請我們吃飯。

否則我們都會很識相的道謝離開~~

至於私幼的部份,我家的幼稚園是老師必須要交錢才能在學校吃飯,

每個月教師每位教職員繳交1500元,另外一半由學校支付,

這是董事會的決議,但是我覺得也還算可以接受~

反正私幼就是董事會最大,他們說了算!

以上,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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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06-12-30
感謝您的回答...我想我大概了解該如何解決了^^
Una avatarUna2007-01-04
好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