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標問題一問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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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辦理採購開標程序之前輩們,以下有關審標問題請問大家:

1.如價格文件審查表中,有名列"是否已依規定將投標廠商、負責人名稱
填入預留欄、加蓋印信?"此審查項目,如果廠商有於「標單」相關欄位
用印,但卻沒在「詳細表(標價清單)」用印的話,這樣算是不合格標嗎?
或是例如詳細表有5頁,但廠商漏1頁沒用印,這樣算是不合格標嗎?
(P.S.詳細表(標價清單)有標示廠商及負責人用印處)


2.第二次公開招標只有1家廠商投標,如報價超過底價時,可以優先
減價嗎?還是只有1家的話,沒有優減,比減次數只能3次?




以上問題請問大家,煩請前輩們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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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11-07-02
第2個可以一直減價或廠商可以表示照底價承作吧 除非你們
有先規定比減次數的限制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7-05
第1個問題拜託大家幫我解答,謝謝!!
Dora avatarDora2011-07-09
請依招標文件審標,問誰都是一樣的回答,所以答案在製作
招標文件者的心中啊,除非是工程會函示不得視為不合格標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7-10
條件,否則招標文件怎樣定就是怎樣審,問其他人說我這招標
文件是什麼意思,原PO不會覺得有點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