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專業加給的問題請問各位先進
小弟原本擔任A機關法制人員(高考法制通過分發任用)
後來因為調任到B機關擔任一般行政人員兼調解會秘書
那到底我還可以領取法制加給嗎?
我看加給表上的條件有一項是:職務規列[法制職系]
我問過銓敘部,我現在具有法制及一般行政的任用資格
這樣也算上面所寫的條件:職務規列法制職系嗎?
還請處理過的人事先進解答一下
--
小弟原本擔任A機關法制人員(高考法制通過分發任用)
後來因為調任到B機關擔任一般行政人員兼調解會秘書
那到底我還可以領取法制加給嗎?
我看加給表上的條件有一項是:職務規列[法制職系]
我問過銓敘部,我現在具有法制及一般行政的任用資格
這樣也算上面所寫的條件:職務規列法制職系嗎?
還請處理過的人事先進解答一下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