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這東西
當很多人使用時,自然會發現疑義,然後就會去解釋、修正、革新
社工師法這東西,反正也只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效益
去看看當初推動的是誰就知道了
實際上大家都是錢繳一繳後也沒去研究
畢竟也沒啥好處,沒好處大家自然不會去研究,反正也沒差
如上一篇所說,我不去社工師登記執業,我還是可以當社工阿
反正考試及格也不會被取消掉~錢也只差一點或者根本沒差~
至於為啥社工領域會變成這樣,只好請教社工界偉大不用吃飯的學者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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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嘿~~嘿~~嘿!
人善~就是註定要被人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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