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採購的訪價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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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大家好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小弟最近有簽幾個小額採購

有些我是自己網路上隨機找廠商報價

有些是常合作的廠商報價

但我們秘書室今天要我寫"單價及內容經初步審查符合需求.請秘書室複核"在簽上

小弟有些疑惑.訪價應該是秘書室的工作

有種被丟責任的感覺

曾經聽人家說.

理論上我根本連找廠商報價都不用.只要簽出來提出需求即可

其他是秘書室的責任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是

小額採購.既然都可以逕洽廠商了.到底還需不需訪價?

如果需要.訪價及找廠商到底是秘書室還是承辦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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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3-08-31
以後改簽...擬採購 XX 一批.......
奉核可後移請秘書室辦理採購事宜......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9-02
一般來說採購承辦人員的職責就是幫忙找到履約對象(廠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9-03
但法規並沒有規定責任歸屬,這部份比較傾向看內部規定
Enid avatarEnid2013-09-06
雖然可以逕洽廠商採購,但不代表不用訪價,仍然不可違反採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09-07
購法第6條規定,所以除非你對市價行情很熟,不然訪價還是需
要!簡單說價格必須合理,不可有圖利廠商損害公共利益之嫌
Oscar avatarOscar2013-09-10
小額採購圖利廠商照樣可以抓去法辦...
Necoo avatarNecoo2013-09-13
生個三家估價單 不然就是找台銀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