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大家好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小弟最近有簽幾個小額採購
有些我是自己網路上隨機找廠商報價
有些是常合作的廠商報價
但我們秘書室今天要我寫"單價及內容經初步審查符合需求.請秘書室複核"在簽上
小弟有些疑惑.訪價應該是秘書室的工作
有種被丟責任的感覺
曾經聽人家說.
理論上我根本連找廠商報價都不用.只要簽出來提出需求即可
其他是秘書室的責任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是
小額採購.既然都可以逕洽廠商了.到底還需不需訪價?
如果需要.訪價及找廠商到底是秘書室還是承辦人的責任?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