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簽證 稅務請教 - 海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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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在台灣面試一家台商,在北美工作(很北邊的州),走工作簽證,簽約二年,住宿跟交
通由公司負責(聽說因為他們包了一間房子給所有台幹一起住><!!!),一週上班六天。

待遇是50K+3.3K伙食津貼。(半年休假一次10天,機票公司出,但是不包含路程)

問題來了:
1. 工作簽證二年後可能拿到居留身分嗎?(如果可以,該如何進行?)
2. 這樣是不是要在美國繳稅+台灣繳稅?

友人是私立科大畢,做硬體維修多年,想說機會難得,想衝衝看!

請大家不吝給予建議,謝謝!(我在加州,友人在台北面試,友人確定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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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3-05-25
待遇部分是美金/年 還是台幣/月 ?
Kelly avatarKelly2013-05-25
一週上班超過40hr有無加班費? 報稅要看雇主給哪種憑單.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3-05-27
給美國工資與W2,在美國報稅較單純.
Zanna avatarZanna2013-05-27
若以美國境外公司名義發境外工資,則要台美兩邊都報稅.
Jacky avatarJacky2013-05-29
有點凹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5-31
想拿美國綠卡要看雇主是否願意申請,與現職做幾年無關.
Harry avatarHarry2013-06-04
補充一點:該公司發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