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一例一休對於在建公共工程之影響,工程會吳宏謀主委表示,自
105年12月26日起即邀請產官學界代表召開多次會議討論,經與各界充分
溝通取得共識,已於106年3月7日訂定「機關履約中工程因應一百零五年
十二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法案之處理原則」,供各機關依循,俾
適時回應產業界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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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範圍:105年12月20日以前廠商投標之工程,105年12月23日以後仍在施工尚未竣
工者,不包括因可歸責於廠商之原因而延期致尚未竣工之情形。
二、展延工期:為避免勞工於休息日出勤致增加雇主成本及落實週休二日政策,明定105
年12月23日以後之剩餘工期,每14日展延1日。
三、補償管理費:展延工期後,營造廠商管理工地之費用隨之增加,以原契約總價2.5%及
展延日數占原工期比率計算,補償廠商管理費用。
四、工期未展延之工程核實給付增加之費用:未辦理展延工期之契約(例如機關必須依原
訂期程使用採購標的,無法辦理展延),由廠商提出因一例一休新制影響致須增加之費用
及計算方式,由機關核實給付。
五、契約雙方得另行協議處理方式:雙方依個案特性認為不適宜依本處理原則辦理者,得
另行協議之。
六、物價調整約定:契約未訂物價調整約定或已約定不隨物價調整工程款者,雙方得協議
增訂。
七、採購審查小組機制:機關可成立採購審查小組,加速協助審查展延工期及增加給付費
用事項。
八、協處平台:各部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成立協處平台,協助處理本機關及所屬(
轄)機關採購審查小組無法解決之爭議。
九、工程技術服務契約準用本處理原則:與工程契約特性相近部分,比照辦理;與工程案
件特性不同部分,得另行協議。
十、機關仍應督促廠商儘速完成履約,以利國家公共建設之順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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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工程會,多出來的錢沒有編預算,我該去哪裡搶?(我家老大說的)
契約沒有「一例一休」這四個字,只依「要點」變更追加的合法性?(我家老二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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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我問過一個檢察官,兩個調查官,請他們以平常懷疑犯人的強度回答這個問題
一個公文,廠商為了圖省下郵資,在以下三個情況將公文交給單位承辦人攜帶回機
關掛文號!甲情況、廠商與機關承辦在外會勘時,承辦人有請出差乙情況、承辦人
經過廠商附近,廠商打電話拿去給承辦人帶走,承辦有請出差丙情況、廠商到機關
開會,順便交給機關承辦人!有兩個情況,被認為可能成立「間接圖利」喔!
宇宙的歷史又翻過了一頁~~〈民明書房刊‧你所不知道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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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2月26日起即邀請產官學界代表召開多次會議討論,經與各界充分
溝通取得共識,已於106年3月7日訂定「機關履約中工程因應一百零五年
十二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法案之處理原則」,供各機關依循,俾
適時回應產業界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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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範圍:105年12月20日以前廠商投標之工程,105年12月23日以後仍在施工尚未竣
工者,不包括因可歸責於廠商之原因而延期致尚未竣工之情形。
二、展延工期:為避免勞工於休息日出勤致增加雇主成本及落實週休二日政策,明定105
年12月23日以後之剩餘工期,每14日展延1日。
三、補償管理費:展延工期後,營造廠商管理工地之費用隨之增加,以原契約總價2.5%及
展延日數占原工期比率計算,補償廠商管理費用。
四、工期未展延之工程核實給付增加之費用:未辦理展延工期之契約(例如機關必須依原
訂期程使用採購標的,無法辦理展延),由廠商提出因一例一休新制影響致須增加之費用
及計算方式,由機關核實給付。
五、契約雙方得另行協議處理方式:雙方依個案特性認為不適宜依本處理原則辦理者,得
另行協議之。
六、物價調整約定:契約未訂物價調整約定或已約定不隨物價調整工程款者,雙方得協議
增訂。
七、採購審查小組機制:機關可成立採購審查小組,加速協助審查展延工期及增加給付費
用事項。
八、協處平台:各部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成立協處平台,協助處理本機關及所屬(
轄)機關採購審查小組無法解決之爭議。
九、工程技術服務契約準用本處理原則:與工程契約特性相近部分,比照辦理;與工程案
件特性不同部分,得另行協議。
十、機關仍應督促廠商儘速完成履約,以利國家公共建設之順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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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工程會,多出來的錢沒有編預算,我該去哪裡搶?(我家老大說的)
契約沒有「一例一休」這四個字,只依「要點」變更追加的合法性?(我家老二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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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我問過一個檢察官,兩個調查官,請他們以平常懷疑犯人的強度回答這個問題
一個公文,廠商為了圖省下郵資,在以下三個情況將公文交給單位承辦人攜帶回機
關掛文號!甲情況、廠商與機關承辦在外會勘時,承辦人有請出差乙情況、承辦人
經過廠商附近,廠商打電話拿去給承辦人帶走,承辦有請出差丙情況、廠商到機關
開會,順便交給機關承辦人!有兩個情況,被認為可能成立「間接圖利」喔!
宇宙的歷史又翻過了一頁~~〈民明書房刊‧你所不知道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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