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板上各位大大,
假設(真的只是假設)
有兩個薦任六等的專員(都是高考三級及格並已經合格實授),
一個被撤職、一個被考績免職
(沒有嚴重到永遠不得任用為公務員)
1.被免職那個如果想再當常任文官,應該要再重新考試吧?(還是說也有不用的情形...)
2.被撤職那個是撤職期滿就可以繼續擔任公務人員,還是也需要再考試重新取得資格?
謝謝大家的回答,真的非常謝謝。<(_ _)>
(如有違規請告知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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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真的只是假設)
有兩個薦任六等的專員(都是高考三級及格並已經合格實授),
一個被撤職、一個被考績免職
(沒有嚴重到永遠不得任用為公務員)
1.被免職那個如果想再當常任文官,應該要再重新考試吧?(還是說也有不用的情形...)
2.被撤職那個是撤職期滿就可以繼續擔任公務人員,還是也需要再考試重新取得資格?
謝謝大家的回答,真的非常謝謝。<(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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