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任文官被免職或撤職,可否復職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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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板上各位大大,

假設(真的只是假設)

有兩個薦任六等的專員(都是高考三級及格並已經合格實授),

一個被撤職、一個被考績免職

(沒有嚴重到永遠不得任用為公務員)

1.被免職那個如果想再當常任文官,應該要再重新考試吧?(還是說也有不用的情形...)

2.被撤職那個是撤職期滿就可以繼續擔任公務人員,還是也需要再考試重新取得資格?


謝謝大家的回答,真的非常謝謝。<(_ _)>

(如有違規請告知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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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4-02
撤職至少一年,免職(ex兩大過丁等)是離開現職可至其他機關
任職,但實務上也沒人敢收...
Megan avatarMegan2013-04-06
所以1,基本上考試比較快 2,期滿就續任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4-07
假設幾乎不存在.....六本專員?? 這機關沒人才了是吧??^_^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4-08
專員編列是在課員的次序列,也是要升.好歹也假設六本課員
Puput avatarPuput2013-04-12
另外,可以參考魚文案例(他關出來後回鍋當公務員了)
總之,【任用資格】是取得後一輩子都能用
Ingrid avatarIngrid2013-04-14
只要不抵觸任用法28,跟上面的撤職的不得任職年限
只要【你有本事】,公家機關沒有啥不可能的.....
Cara avatarCara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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