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原PO真幸運 可以見到部長本人!XD
我提幾點問題 再麻煩您幫我們陳情
1.幼照法規定幼兒園應置廚工
對於班級人數少的學校來說 設廚工完全無經濟效益
而且還要為了設那個廚工而設廚房(本校目前無廚房 學生也僅9人)
廚工的薪水要怎麼支付?目前的說法是從孩子的點心費來支付
收費規定寫著每月不得超過800元 我們訂700元
700元/20天/2餐(上下午點心) 每餐只有17.5元的額度 (有時上課日還會超過20天)
若還要支付廚工的薪水 那孩子的點心必定要壓縮 品質將令人堪憂
2.幼照法目前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應該是3-6歲混齡
偏鄉地區的學校還可以下收到2歲(在同一班),如此一來將毫無教學品質可言!
(市區學校則是2~3歲不得與其他年齡混齡 必需為獨立的一個班級)
3-6歲就跨了4個年齡層 2-6歲更是跨了5個年齡層
差別這麼大的小孩怎麼在同一班進行教學?
3-6歲混齡已經讓許多幼教老師膽戰心驚
更不用說2-6歲混在一個班的偏鄉老師有多害怕面臨這樣的教學現場
2歲在以前的托兒所是幼幼班 頂多和3歲的小班混在一起 叫小幼班
他們有的還要包尿布 他們也還不適合進行知識上的學習 他們需要的是探索與發現
5~6歲的大班孩子需要進行大範圍的學習 和2~3歲的孩子所需學習的內容是絕對不相同的
3. 爭取周三下午能參加研習並有代課老師的權益
國小老師於週三下午有研習的時間(國小週三均上課半天 下午通常會參加研習或進行補休)
幼稚園一星期五天都是整天上課
教師一學期研習至少18小時
有時務必參加的研習還開在週六週日
幼教師的個人時間都被壓縮
希望 週三可以上課半天就好
或是
讓老師能參加研習並能有代課老師進教室進行教學
4.大班應設置兩位教師 而不是至少一位教師
中小班也應至少設置一位教師 而不是都讓"可能沒有教師證"的教保員進行教學即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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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真幸運 可以見到部長本人!XD
我提幾點問題 再麻煩您幫我們陳情
1.幼照法規定幼兒園應置廚工
對於班級人數少的學校來說 設廚工完全無經濟效益
而且還要為了設那個廚工而設廚房(本校目前無廚房 學生也僅9人)
廚工的薪水要怎麼支付?目前的說法是從孩子的點心費來支付
收費規定寫著每月不得超過800元 我們訂700元
700元/20天/2餐(上下午點心) 每餐只有17.5元的額度 (有時上課日還會超過20天)
若還要支付廚工的薪水 那孩子的點心必定要壓縮 品質將令人堪憂
2.幼照法目前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應該是3-6歲混齡
偏鄉地區的學校還可以下收到2歲(在同一班),如此一來將毫無教學品質可言!
(市區學校則是2~3歲不得與其他年齡混齡 必需為獨立的一個班級)
3-6歲就跨了4個年齡層 2-6歲更是跨了5個年齡層
差別這麼大的小孩怎麼在同一班進行教學?
3-6歲混齡已經讓許多幼教老師膽戰心驚
更不用說2-6歲混在一個班的偏鄉老師有多害怕面臨這樣的教學現場
2歲在以前的托兒所是幼幼班 頂多和3歲的小班混在一起 叫小幼班
他們有的還要包尿布 他們也還不適合進行知識上的學習 他們需要的是探索與發現
5~6歲的大班孩子需要進行大範圍的學習 和2~3歲的孩子所需學習的內容是絕對不相同的
3. 爭取周三下午能參加研習並有代課老師的權益
國小老師於週三下午有研習的時間(國小週三均上課半天 下午通常會參加研習或進行補休)
幼稚園一星期五天都是整天上課
教師一學期研習至少18小時
有時務必參加的研習還開在週六週日
幼教師的個人時間都被壓縮
希望 週三可以上課半天就好
或是
讓老師能參加研習並能有代課老師進教室進行教學
4.大班應設置兩位教師 而不是至少一位教師
中小班也應至少設置一位教師 而不是都讓"可能沒有教師證"的教保員進行教學即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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