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代問,他是今年廉政增額,
本來以為會是明年和地特一起報到,
但昨天竟然接到單位通知說12/4(三)報到,
等於知道分發結果後5日內就報到。
而偏偏他目前公司要求他至少交接一個禮拜,於情理法上他都得答應才行。
想問板上大大,以下幾個作法何者較行得通,不會在未來任職單位黑掉?
1、跟主管要求延後三天報到,也就是12/9(一)才正式報到
(但據說廉政都是統一報到,不像其他類科可以選擇在十日內報到,若單獨提出延後是否對他未來前途會有所影響?而且也不確定主管是否願意為菜鳥提延後函)
2、先照要求12/4請半天假去機關報到,讓流程順利完成,不讓機關添麻煩,週四和週五再跟主管請假
(但爬文都說報到=正式上班,上班第二天就請兩天假,會不會比延後報到更惹人厭?)
朋友怕一跟主管提要求就會黑掉,但又不得不提,一直在想要用什麼方法才能兩全其美,請各位幫幫忙了,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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