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不付錢-嫌圖不優-最後還用 - soho
By Una
at 2013-09-07T13:11
at 2013-09-07T13:11
Table of Contents
文長,
一切都是本人經驗談
--------------------------------------------
http://ronaldlin.blogspot.tw/2013/07/naturesunny.html?showComment=1376574211647#c8041086249427790935"
先由衷感謝這位網友及鄉民協助。
首先該網址中的兩則留言,
即是當初與我接洽的負責人SUNNY,
Sunny Chang2013年8月15日下午8:56
可以拿出來給大家平價阿~~
專業不怕給人比阿~~
拍照拍得不好 跟產品好不好應該無關吧!!!
扭曲事實的po文~~
似乎讓人質疑喔
------------------------------------
引述網友文章
並非是照片拍不好導致產品不好,
而是引用嚦咕嚦咕新年財的台詞「人品好,牌品自然就會好」,
並提到「但商人賣的是商品,不是人品,因此無良商人才會那麼多」,
版主並無扭曲事實。
本人從來不批評該廠商的產品,
不得不說,就當時的印象,對於該產品是讚譽有加的,
即使是現在,對該產品的印象依舊很好,
並不會因為現在有糾紛,而惡意批評。
------------------------------------
至於SUNNY說:
Sunny Chang2013年8月15日下午9:43
請大家評評理,
沒有結案與不付錢...差粉遠吧!!!
還有中小企業不是有錢人...
只是辛苦打拼為自己的理念想法做實踐而已...
也請打工族不要以為開公司就是有錢人
沒有溝通好,就打算好好敲一筆!!!!!
唉!!
為何會到第6頁才出現連結,難道業主有病嗎???
也許雙方都是苦主,
請不要再做惡意的散播不實的言論...
有智慧的網友,
也請拿出公平的眼光來評價,
不要以先貼文,把自己說得很可憐的就有道理...
業主也有辛酸的過程...
希望能停止這樣的惡意言論
我是業主 ....
--------------------------------------
(1)就之前跟大家分享的通信內容,
廠商直指拍得很差,
約時間挑看有無勉強勘用的照片,
但到約定時間,
本人打N通電話完全無人接聽,
廠商後來也從未回撥,
這點調通聯記錄可以證明,
案子沒消沒息,
有無結案已經很清楚了。
(2)不論中小企業是否是有錢人,
若有使用照片,
對於付出心力與勞力的SOHO族,
就該給付相對薪資。
(3)從拍完照片到今日,
半年以上的時間,
卻沒人肯跟我這「打工族」溝通,
結案時電話不通,如何溝通?
會發現盜用照片,
也是因為心血來潮,
想去觀摩別人的作品,
能得負責人青睞的照片應該有值得學習的地方,
直至今本人尚未談到賠償金的部分,
也無所謂的敲一筆。
或許當初結案時,
本人於約定時間當天打了數通電話廠商都沒接,
看過廠商寄的那最後一封信,
不斷檢討自己做得不夠好之處,
當時也沒有勇氣去跟廠商爭取,
我希望看到我的不好經驗的SOHO板友,
可供給大家做參考,
該屬於自己的權益要去捍衛。
目前進度:
(1)七月初已經到保智大隊備案,
將近三小時的筆錄,
一分證據才能說一分話,
即使是事實,
若沒有證據,
很容易變成誣告,
很煎熬的三小時。
(內部警察長官不斷不斷提說:如果是誣告,就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由於保智大隊致電廠商,
廠商終於肯跟本人聯絡,
但廠商說照片通通都是「離職員工」上架的,
他們並不知情,
廠商說自己也是受害者。
(這跟近期社會相關事件很雷同吧)
(3)每次廠商約好時間電聯,
從未準時,而錯過約定時間後,
本人整個八月只放一天颱風假,
行程滿滿相當忙碌,
原本希望廠商到保智備案說實話後再詳談。
(4)保智大隊電話告知,
已多次請廠商前去做筆錄,
但廠商說排不出時間,
這是?
針對照片都是離職員工上架的說法,
當時SUNNY小姐是我們唯一的窗口,
照片也僅給她一人,
問到為何該離職員工可以取得照片,
SUNNY小姐說她上傳到公司的雲端,
既然認為照片拍得很差,
應立即刪掉,留下來的心態是?
而本人並非有錢人,
也是為了自己的理想理念打拚中,
現在真的真的只想得到合理賠償,
感謝該網頁版主的熱心,
我們實在有些疲乏跟廠商往來,
畢竟我們所有事都需要親力親為,
而本人八月除了一次颱風假,
整整工作30天,
女友除了自己的工作,
晚上也是要協助我商攝的工作,
我們不想打苦情牌,
我們熱愛攝影的工作,
週一到五拍公司的案子,
假日就接接案子,
而現在也正在籌備公益攝影展,
我們一點都不覺得苦,
相信大部分的攝影SOHO族也是跟我們是一樣的心思,
很珍惜每一件案子。
看到該網頁的留言,
我們是憤怒的,
也讓我們再度提起精神處理這件糾紛,
另外對於廠商詢問本人希望要求多少費用這部分,
廠商是希望給付當初答應的費用,
想要請教版上的大家,
除了原本的費用,
回歸法律,
應該要求怎樣的賠償金才合理?
我們不想敲一筆,
但也不願廠商沒有得到應得處罰,
且這筆賠償金多少能協助11月公益攝影展,
幫助弱勢族群及孩子。
在板內PO文絕非要取暖,
而是提供給有類似情形的朋友們參考,
我們尚在學習中,SOHO族加油!
--
一切都是本人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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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onaldlin.blogspot.tw/2013/07/naturesunny.html?showComment=1376574211647#c8041086249427790935"
先由衷感謝這位網友及鄉民協助。
首先該網址中的兩則留言,
即是當初與我接洽的負責人SUNNY,
Sunny Chang2013年8月15日下午8:56
可以拿出來給大家平價阿~~
專業不怕給人比阿~~
拍照拍得不好 跟產品好不好應該無關吧!!!
扭曲事實的po文~~
似乎讓人質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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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網友文章
並非是照片拍不好導致產品不好,
而是引用嚦咕嚦咕新年財的台詞「人品好,牌品自然就會好」,
並提到「但商人賣的是商品,不是人品,因此無良商人才會那麼多」,
版主並無扭曲事實。
本人從來不批評該廠商的產品,
不得不說,就當時的印象,對於該產品是讚譽有加的,
即使是現在,對該產品的印象依舊很好,
並不會因為現在有糾紛,而惡意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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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SUNNY說:
Sunny Chang2013年8月15日下午9:43
請大家評評理,
沒有結案與不付錢...差粉遠吧!!!
還有中小企業不是有錢人...
只是辛苦打拼為自己的理念想法做實踐而已...
也請打工族不要以為開公司就是有錢人
沒有溝通好,就打算好好敲一筆!!!!!
唉!!
為何會到第6頁才出現連結,難道業主有病嗎???
也許雙方都是苦主,
請不要再做惡意的散播不實的言論...
有智慧的網友,
也請拿出公平的眼光來評價,
不要以先貼文,把自己說得很可憐的就有道理...
業主也有辛酸的過程...
希望能停止這樣的惡意言論
我是業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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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之前跟大家分享的通信內容,
廠商直指拍得很差,
約時間挑看有無勉強勘用的照片,
但到約定時間,
本人打N通電話完全無人接聽,
廠商後來也從未回撥,
這點調通聯記錄可以證明,
案子沒消沒息,
有無結案已經很清楚了。
(2)不論中小企業是否是有錢人,
若有使用照片,
對於付出心力與勞力的SOHO族,
就該給付相對薪資。
(3)從拍完照片到今日,
半年以上的時間,
卻沒人肯跟我這「打工族」溝通,
結案時電話不通,如何溝通?
會發現盜用照片,
也是因為心血來潮,
想去觀摩別人的作品,
能得負責人青睞的照片應該有值得學習的地方,
直至今本人尚未談到賠償金的部分,
也無所謂的敲一筆。
或許當初結案時,
本人於約定時間當天打了數通電話廠商都沒接,
看過廠商寄的那最後一封信,
不斷檢討自己做得不夠好之處,
當時也沒有勇氣去跟廠商爭取,
我希望看到我的不好經驗的SOHO板友,
可供給大家做參考,
該屬於自己的權益要去捍衛。
目前進度:
(1)七月初已經到保智大隊備案,
將近三小時的筆錄,
一分證據才能說一分話,
即使是事實,
若沒有證據,
很容易變成誣告,
很煎熬的三小時。
(內部警察長官不斷不斷提說:如果是誣告,就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由於保智大隊致電廠商,
廠商終於肯跟本人聯絡,
但廠商說照片通通都是「離職員工」上架的,
他們並不知情,
廠商說自己也是受害者。
(這跟近期社會相關事件很雷同吧)
(3)每次廠商約好時間電聯,
從未準時,而錯過約定時間後,
本人整個八月只放一天颱風假,
行程滿滿相當忙碌,
原本希望廠商到保智備案說實話後再詳談。
(4)保智大隊電話告知,
已多次請廠商前去做筆錄,
但廠商說排不出時間,
這是?
針對照片都是離職員工上架的說法,
當時SUNNY小姐是我們唯一的窗口,
照片也僅給她一人,
問到為何該離職員工可以取得照片,
SUNNY小姐說她上傳到公司的雲端,
既然認為照片拍得很差,
應立即刪掉,留下來的心態是?
而本人並非有錢人,
也是為了自己的理想理念打拚中,
現在真的真的只想得到合理賠償,
感謝該網頁版主的熱心,
我們實在有些疲乏跟廠商往來,
畢竟我們所有事都需要親力親為,
而本人八月除了一次颱風假,
整整工作30天,
女友除了自己的工作,
晚上也是要協助我商攝的工作,
我們不想打苦情牌,
我們熱愛攝影的工作,
週一到五拍公司的案子,
假日就接接案子,
而現在也正在籌備公益攝影展,
我們一點都不覺得苦,
相信大部分的攝影SOHO族也是跟我們是一樣的心思,
很珍惜每一件案子。
看到該網頁的留言,
我們是憤怒的,
也讓我們再度提起精神處理這件糾紛,
另外對於廠商詢問本人希望要求多少費用這部分,
廠商是希望給付當初答應的費用,
想要請教版上的大家,
除了原本的費用,
回歸法律,
應該要求怎樣的賠償金才合理?
我們不想敲一筆,
但也不願廠商沒有得到應得處罰,
且這筆賠償金多少能協助11月公益攝影展,
幫助弱勢族群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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