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辦完回來,分享一下流程
辦理地點:丹灶行政中心 裡面的派出所
準備文件:
1.台胞證正本
2.台胞證影本 (照片頁與簽證頁 共兩張)
3.任職證明 或 公司營業登記證影本
費用 0元
獲得文件:
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一份 (有蓋公章)
備註:
1.辦理過程中有要我出示台灣身分證(在登記表的備註欄有打上台灣的住址)
2.本來有準備照片 但辦理時直接以WebCam拍就好 所以沒用到
3.離入境時間隔不到一星期,公安大姊沒說啥
本來以為隨便一間派出所就可以辦,但好像不是這樣
跑來跑去浪費了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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