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
在現今9.xx%的錄取率下
以往有充足資源漸進訓練律師的情況已不復存在
而應該把實習學分 像教師的教育學程依樣
納入大學必修學分中
否則我真的覺得
實習律師在目前的市場上
存在的必要性為何??
一來不能接案
二來增加進入市場門檻
三來提早將該學程學分納入大學
也可以讓有志從事律師者可以提前考量
大家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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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9.xx%的錄取率下
以往有充足資源漸進訓練律師的情況已不復存在
而應該把實習學分 像教師的教育學程依樣
納入大學必修學分中
否則我真的覺得
實習律師在目前的市場上
存在的必要性為何??
一來不能接案
二來增加進入市場門檻
三來提早將該學程學分納入大學
也可以讓有志從事律師者可以提前考量
大家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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