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員工超時加班 美中文報判賠1.6億台幣 - 加班

Table of Contents

強迫員工超時加班 美中文報判賠1.6億台幣

更新日期:2008/03/01 09:35 盧瑞珠

(法新社洛杉磯二十九日電) 美國法官今天判決洛杉磯一家強迫員工超時工作
又不付加班費的中文報紙,支付五百一十九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億六千萬元)的
賠償金和利息。


洛杉磯東南方蒙特利公園的「世界日報」兩百名員工,在二零零四年提出集體訴
訟。


他們指控這家洛杉磯規模數一數二的中文報,不時強迫員工上班達十二個小時,
中間不准休息;這已違反州政府和聯邦法令。


原告首席律師團顧問雷尼克表示:「制定這些薪資和工時法令,就是為了防止肆
無忌憚的雇主侵佔勞工權益。」


聯邦法院在二零零七年一月,曾因員工未收到加班費,判決世界日報支付超過二
百五十萬美元(約新台幣七千七百五十萬元)的賠償金。


這場判決後,員工再次上訴,要求世界日報為四年訴訟期間拒絕支付的薪資,支
付賠償金和利息。


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馬歇爾今天修正判決內容,提高賠償金至三百五十一萬美元,
另支付一百六十七萬美元利息。


律師表示:「這項判決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警告所有雇主,不要侵佔移民或非英
語員工的權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01/19/uftl.html

--

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8-03-05
希望在美國的華人公司有所警惕~不過台灣都沒加班費...
Doris avatarDoris2008-03-05
200員工才賠五百多萬,每人平均兩萬多,是累積加班幾年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8-03-06
世界日報找不到這則新聞耶。這是很重要的新聞說
Lucy avatarLucy2008-03-09
律師大概會拿個40%,所以一個人不到兩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