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101年票據法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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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名票據不得依何種方式轉讓?

答:交付

請問一下這在哪一條啊?

只有看到無記名僅得依交付轉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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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12-06-04
有實務經驗就知道為什麼了 有開抬頭就是得背書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6-08
這是票據法的最基本概念
Carol avatarCarol2012-06-11
有'記名'怎麼可以交付了算?用想的就好了 考的是選擇題
Thomas avatarThomas2012-06-15
不必硬找哪條出來
Joe avatarJoe2012-06-18
30條..匯票依背書及交付而轉讓。無記名匯票得僅交付..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6-22
不用聽那些說'用想的就好了的人'的話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6-26
他們懂了 當然會叫你不用硬記 但是你又不懂
懂的人很喜灣 叫人用理解的阿 理解個屁阿
Ina avatarIna2012-06-29
不知道的人怎麼理解?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07-03
推樓上,一切基礎都是從背開始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07-06
你只是為了考試 不是做學問 最終目的就是得分 死背就對了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7-10
每天收一堆支票,不過很多票據法我還是不太理解= ="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7-14
每天就是注意那些法定要項不要被退票就好XD
Quanna avatarQuanna2012-07-17
基本上念書本來就要融會貫通 死背總有一天會忘記
Ula avatarUla2012-07-21
票據開給甲 基本上就是要給甲 其他合理受讓必須經由甲背書
Oliver avatarOliver2012-07-24
所以無法直接交付
Mia avatarMia2012-07-28
是在激動什麼?每天都在看支票也錯了。不是有人解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