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如代書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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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覺得挺不值的
房屋買賣糾紛,客戶A說代書收他四五萬

客戶B辦繼承登記(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築),說代書收四五萬

可能我不懂代書工作內容,但實在想不出代書過戶、辦登記是有什麼含金量可言。不就是
代收文件、跑跑腿,辦繼承登記不就請一二天假跑跑腿,我學歷不高的老媽都能自己辦(
不孝兒子不幫跑腿)

這種沒含金量的服務都能收四五萬,前幾年不動產買賣件又高。很多年輕律師一審級才收
六萬,六萬要做的事一堆,寫狀紙動腦的含金量又高

對比之下,覺得實在是很蠢,也不值

印象中代書似乎是日本時代從日本本島引進來的,還有日本人來台當代書

律師大概以前很好賺看不上這塊,若是限定律師才能做,像會計師事務所那樣,蓋律師章
複委託下面法務去跑程序文件,千人大軍危機可再緩個幾年。現在尾大不掉,現在想殺也
殺不出去了。看能否六十五歲以上不動產移轉強制要公證,把公證餅作大,趕一些律師去
公證

朋友說香港不動產抵押要透過律師做,一萬港幣。律師靠這個就吃很好

公會實在是很兩光,代書尾大不掉就算了。商標,這塊也沒獨占下來外國商標強制要代理
人,也沒限定律師。國內也一堆沒牌的商標事務所滿街跑,還幫客戶提訴願、提行政訴訟
(寫狀),寫得亂七八糟

債清,也沒律師獨占,代辦公司滿街跑,坑人坑得兇,民眾沒保障

說什麼律師法是訴訟業務,商標債清是非訟。這根本是屁。有律師法又怎樣,人家會計師
還不是能打行政訴訟,用特別法擺平就好了,藉口爛死了

餅做大不是只訴訟這塊
每月繳的會費,超讓人失望的

跑腿代收文件就可以收四五萬。〇!動腦寫個狀紙收沒多少,覺得不值又像個蠢蛋,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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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5-09-18
代書背後的利益是人脈阿 其實你可以把律師幹得像代書...
Noah avatarNoah2015-09-18
Kelly avatarKelly2015-09-19
Isla avatarIsla2015-09-19
你可以做啊!律師內建一張代書牌,不是嗎?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9-20
不必考試,就拿到一張代書牌,超爽的咧~~
Susan avatarSusan2015-09-21
我覺得可以試試看削價跟那些代書跟代辦競爭
畢竟便宜又有律師牌 當事人應該更喜歡
Delia avatarDelia2015-09-21
而且跑腿的部分叫助理去就可以了,好像還不錯
Iris avatarIris2015-09-22
律師收四、五萬算合理啦!但可能拿不到案源~~
Kyle avatarKyle2015-09-23
因為一般買賣、繼承案件代辦費行情價就一萬多塊而已。
疑難雜症或是特別節稅案件,幾十萬塊也是有人在收的,只
Ida avatarIda2015-09-23
是你也要能辦的出來啊!
Ivy avatarIvy2015-09-24
建議朝地政非訟案件這方面發展的話,還是去考張地政士牌
Iris avatarIris2015-09-24
會比較好,一來是熟悉一下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等
Hedy avatarHedy2015-09-25
相關法令,二來是所得稅方面的成本較低。
Susan avatarSusan2015-09-26
現在都有一些律師事務所派業務出來招攬祭祀公業相關案件
,一抽要抽個幾十趴,趕快去賺吧!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09-26
感謝分享XD
Olga avatarOlga2015-09-27
很多律師事務所除非內部有雇用地政士,否則會把不動產登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09-27
記案件丟出來給相關協力地政士事務所或叫當事人處理不是
沒有原因的。一來人力及所得稅的成本較高,二來收費比市
Agatha avatarAgatha2015-09-28
場行情價高太多了。除非疑難雜症或特別節稅案件,否則未
必划算。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9-29
你除了公證不能做以外,其他都可以做
你的原文求比較像,這些行業律師要獨占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9-29
想再請問 依律師法20條2項規定,有律師牌還需要再考
地政士嗎?
Poppy avatarPoppy2015-09-30
不必考啊!所以才說內建一張代書牌。
Emily avatarEmily2015-10-01
民國86年修法的啊!
Leila avatarLeila2015-10-01
說錯了!是民國81年修法的啊!
Eartha avatarEartha2015-10-02
律師=訴訟+非訟{智財、工商證券、地政}
所以就是看本身有沒有時間,有沒有人脈
Oliver avatarOliver2015-10-02
應該說以前不動產登記案件是不必證照,任何人都能代理送
件的。
後來就開始說要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後來叫地政士)證照
Jack avatarJack2015-10-03
才能代理送件。
律師們那時候應該是很團結吧?就趁機在修律師法時,加了
可執行這項業務。
Enid avatarEnid2015-10-04
了解,感謝...因為對這一塊很不熟悉@@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10-04
疑難雜症或特別節稅不動產登記案件的話,我認為還是可以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10-05
做啦!但指的是收個幾十萬塊起跳那種。
只是你也要有本事做得出來啊!
Andrew avatarAndrew2015-10-06
地政士執業有一點比律師執業沒有的
地政士簽證後得免附印鑑證明,地政機關亦得免重複查核
Gary avatarGary2015-10-06
那個大概只爽到戶政事務所人員少了核發印鑑證明的業務。
Lily avatarLily2015-10-07
律師有內建代書牌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10-07
幫建商搞都更或用土地法第34條之1收購土地等等,這些利益
都很大啊!如果你肯花幾年時間去搞看看的話~~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10-08
只是搞不出來結果的話,就沒什麼錢收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10-13
還有律師可以從事認證業務(但很少律師從事),但無法從
事公證業務。(民法第166條之1的業務,律師應該吃不到。

民法第166條之1從總統公布到現在已經躺了十六年了,連小
龍女都跟楊過相聚了~~ XD
民法第166條之1的問題很大,因為當初立法者是從德國司法
及地政體系角度來立法的,只是台灣跟德國那邊制度差很多
,反對者最好的藉口就是說到現在為止還不是運作得好好的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10-14
民166-1構成要件就有公證人了,無論施行與否與律師無關
Rae avatarRae2015-10-14
律師經司法院遴選得兼任之「僅辦理文書認證民間公證人」
Hedda avatarHedda2015-10-15
但只能辦理認證,而不能辦理公證。
Faithe avatarFaithe2015-10-15
而民法第166條之1的要件是公證,所以才說律師吃不到這塊
業務。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10-16
公會會負責喊要降低錄取率啦~
Necoo avatarNecoo2015-10-17
反正都是做生意啊 代書 律師 都是生意人,你有能力拉
到好品質的案,說不定不用動腦 屌收50萬一審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10-17
好奇公會的功能
Oscar avatarOscar201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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