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入會費 國稅局:非屬執行業務費用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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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type_id=1&seq=1&nid=72293.00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律師事務所支付聘僱律師加入公會的「入會費」,屬於員工
個人行為的費用,應由個人負擔,就算費用是由事務所支付,但因不屬於執行業務的
「直接」必要費用,因此不得列報為執行業務費用。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14條規定,非屬執行業務直接必要費
用,不得列為執行業務費用。又依照律師法第7條第1項、第11條第1項等規定,律
師執行職務須先向各法院聲請登錄,並加入律師公會,於繳納入會費後,成為律師公會
之會員。

律師公會的會員,可享有參選理事、監事的資格,並可參加會員大會,以及請求召開臨
時大會之權利,另外應遵守律師倫理規範或律師公會章程,一有應付懲戒的事由,律師
公會在經會員大會或理事、監事聯席會議的決議,送請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因此,
師公會會員的權利及義務係存在於入會律師及公會之間,與律師所屬的事務所業務無涉
,律師所繳的入會費用即屬其個人費用,非屬事務所的直接必要費用。

國稅局指出,查核一律師事務所執行業務所得時,發現該所申報支付聘僱律師等四人之
公會費新台幣十九萬一千元,經查與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14條規定不符,因此加
以剔除。國稅局再次呼籲,執行業務者申報聘僱律師加入公會的費用,應注意是否為執
行業務的直接必要費用,以免遭剔除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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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世路 踏遍傷心之地 滄桑歲月 一生不平之事
半紙虛名 誤我五倫橫逆 一劍輕生 弒師弒父傷身
黃泉不容 求死談何容易 舉目茫茫 殘杯冷酒無味
拔劍四顧 斷腸強認嚎泣 兩聲猿啼 驚動客夜難寢
江湖冷落 莫道男兒無淚 滿川紅葉 盡是眼中血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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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8-01
這還有天理嗎
Tracy avatarTracy2009-08-04
推A妮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8-07
不加入公會就無法於該地執行業務...還不是執行業務費用
唷..國稅局有唸過書嗎??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08-09
國稅局: 我單手捏石頭都能榨出汁 這個小Case啦
Puput avatarPuput2009-08-12
反正國稅局的態度就是收入盡量找理由課你稅 然後費用盡量
David avatarDavid2009-08-14
剔除 有本事你去打行政訴訟 只是行政法院的機關文化難以
Lily avatarLily2009-08-17
讓人期待他發揮確保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功能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08-20
正確阿...行政法院簡直是行政機關打手...判決理由都很怪...
害我還是得聲請釋憲....
Leila avatarLeila2009-08-22
哪一件要釋憲呀?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08-25
像這麼明顯國稅局見解錯誤的情況 去打行政訴訟還是會輸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9-08-27
要不要大家集結起來請公會去跟國稅局說清楚?
Oscar avatarOscar2009-08-30
我還是照報 來抓我阿 來抓我阿 我就告國稅局輸贏
Eartha avatarEartha2009-09-02
輸贏一下看看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09-04
推樓上各位大大,國稅局真是死要錢,= =
Sandy avatarSandy2009-09-07
我真的覺得打行政訴訟都是浪費時間,只是要符合釋憲門檻而已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9-09-09
foreign counsel幫推:p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09-12
我還看過行政訴訟判決照抄錯誤的訴願決定內文 有夠無言
Daniel avatarDaniel2009-09-15
不曉得是不是叫法官助理代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