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及格後從事法官助理。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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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02年才律師及格,現在面臨選擇從事律師工作的第一步,也就是找實習機會。
在討論實習之際,偶然聽到也是律師剛剛及格的人在考慮法官助理這份工作。
想說分享在律師及格前擔任小型地院法官助理三年多心得。
希望能夠幫助像我一樣對於前途覺得徬徨的人。

法官助理是什麼?
顧名思義就是協助法官的業務,法官工作上的事情幾乎可以交代助理。
這對一個完全不了解法律實務的人幫助是非常大的。
在工作中可以揣摩法官的思路、邏輯、思考。

會熟悉判決的格式,
如果法官願意談談他的心證形成過程,那幫助就更大,
會了解到原來審判方真正在乎的東西是什麼。

會看到形形色色的律師狀,從中知道一個律師的辯護策略,
並且學習一個好的律師狀該如何繕寫。

如果在準備考試,千萬不要天經地義認為法官助理是國家花錢請人看書的工作。
法院很小,偷懶的惡名很快就會傳遍整個法院,甚至是庭長、院長。
最糟糕的是法官會知道,能夠保住助理工作的人就是法官。

不要以為法官助理一年一聘,以為一整年的生計獲得保障就胡作非為,
要請人隔天捲鋪蓋走人不是件多難的事。
法律圈真的很小,做過的事情會跟隨一輩子,不管是好事還是壞事。

法官將成為法律實務生涯中第一個師傅。

我遇到的是在院內算是資深的民庭法官,應該是院內看他辦案能力優秀,
疑難雜症跟長年積案都被他吸過去處理。
他每件會限我一個星期把該案件所有的可能性及走向整理出來。
不要打高空賣弄法律理論,要能夠確實結案。
是一件壓力很大的事情。
畢竟都不是簡單的案件,簡單的案子是不會被法院放這麼久的。

從旁得之,他是以一個受命法官的角度來指導我辦案。
我便不以為苦,工作得多累,收穫就多大。
他在法律實務工作上真的是一位好老師。

功不唐捐,沒有甚麼事情是白費功的。
我很徬徨,但是我相信一定能走出自己的一條路。
我從畢業到現在考了十年,現在終於考上,
我都能對未來有所期待。
相信各位比我優秀的人前途一定是一片康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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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3-07
幫推,能瞭解「法官心證的形成過程」真的就很值得了。
Kyle avatarKyle2014-03-08
我只能說你是遇到好法官,遇到鳥的你就不會這麼覺得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3-10
我自己也是萬年助理102考上,一開始也是遇到資深很好肯教導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3-12
,可是之後換上的就完全不管你怎樣了(這是含蓄的講法)
後來真的是因為被刺激到才奮發圖強,雖然說有時候挫折也是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03-13
一種成長,但是後期的那段日子我實在是已經不想去回想了~~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3-15
當法助是真的可以學到一些東西,至少出來實習會比別人快上手
是真的~~~
John avatarJohn2014-03-17
還好你遇到好法官阿 有些法官經驗不足 律師打官司也很麻煩
Belly avatarBelly2014-03-18
2F也真好笑 法官有什麼義務要教法官助理? 不教 不管 就是
Eden avatarEden2014-03-20
鳥喔.. 如果該法院什麼都願意累自己 想自己來 助理只要作整
Delia avatarDelia2014-03-22
我有點後悔放棄北院法助去現在實習。因為辯方朋友20個可
能有19個叫我別去。四個院方長輩說去吧…唉!真的要進廚
房才知道菜怎炒出來的
Oscar avatarOscar2014-03-23
理性 庶務性的事情 這樣也不行嗎? 一定要把助理當學習司法
官帶 這樣才叫好法官? 不知道有沒有誤會您的意思
Emily avatarEmily2014-03-25
我覺得我有點難解釋...(抓頭) 我並不是說法官要把助理當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3-27
學習司帶,我本來就不是考上法官,我只是個助理,憑什麼要
法官把我當成學習司??這個我自己也知道不可能~~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3-28
如果只是做整理、庶務性事務那就好了~ 重點是有些法官就幾近
全額交割啊... 當他交辦不是整理或庶務事項時,難道要我跟法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3-30
官說個不字嗎?(冏")
Freda avatarFreda2014-04-01
實際上我覺得,法官本來就不會?助理很多,一來他也沒時間
Mason avatarMason2014-04-02
二來他只是要交辦工作告訴你他現在這個工作你要怎嚜做而已
^教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4-04
學到東西大部分都是從做案件中學到的~ 至於到底怎麼樣才叫好
法官??...說真的進去碰到了就知道好壞怎麼分了,畢竟有時候
Liam avatarLiam2014-04-06
一個院裡傳說中的地雷股有時候真的不是只是傳說而已的..(唉)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4-07
最後補充一下好了...有些的"不管",很多事情不管就算了,連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4-09
"案件"都不太管的這到底是哪招??= =" (回想起來就很@#$^...)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04-11
樓上~我懂你(正在全額交割股中,而且老闆很情緒化)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4-12
全額交割股的法助真的很累,我也懂。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4-14
我懂T大要表達的 像有的法院實施案件管理流程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04-16
基本上被告認罪或自白的案子 都是助理直接擬判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4-17
對於很多剛到法院的助理或是原本工作是做卷證整理的助
理是很大的挑戰 而法院的案子是不等人的 每天都在收案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4-19
那個適應期是非常痛苦的 因為人家是去過司訓所受過
Tom avatarTom2014-04-21
訓練 你是直接上戰場 叫你去找類似的判決擬判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4-22
遇到比較等不及你長大的老闆 會過得很痛苦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4-24
我後來中午吃飯的時候想想,我覺得如果法官不把助理當成學
習司還比較好,要是真的把助理當學習司才真的是....= ="
Noah avatarNoah2014-04-26
原來上面很多同船人...囧 (辛苦了)
Rae avatarRae2014-04-27
如果要留在北部發展,同道勸你別去北院不是沒有道理的
Zanna avatarZanna2014-04-29
法助的年資加上三年迴避的時間,等到你重新回道上修行時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05-01
有可能已經錯過很多的機會了
Necoo avatarNecoo2014-05-03
其實也還好啦,進去歷練一下~至少學看卷,很多只啃書考上的
連送証都沒看過 大概待個一年差不多了,就算迴避三年還有新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5-04
北跟士林毋庸迴避,所以大台北地區如果去一個法院當過法助也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05-06
還算有市場,不過要是桃中高那種地院只有單一大院的我就不
建議了,地院一迴避只剩高分可以打,找受雇或實習都很容易就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5-08
謝謝再聯絡了,除非是有律師要找只寫狀不用開庭的,不過這樣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5-09
也就你得待在那邊三年沒地方去...(默) 順道提,我就是那種
縣市單一地院出來的,在當地找實習變得爆困難,只好換縣市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5-11
實習離開原環境就變得很無奈...(唉)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5-13
所以最聰明的是迴避最高法院的法官助理
Poppy avatarPoppy2014-05-14
迴避北院真的是一件很麻煩的事,與其迴避北院還不如廻避士院
Cara avatarCara2014-05-16
花東地區的法院如果不是花東本地人就可以考慮一下。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5-18
Supreme Court
Rachel avatarRachel2014-05-19
我懂2樓,如果不是很缺錢,建議至少先衝律考試。青春寶貴啊~
Mason avatarMason2014-05-21
(律師)
Zora avatarZora2014-05-23
司法特考無法鑑別人品,做助理是好是壞,運氣一差差很大
Olga avatarOlga2014-05-24
其實要在北部執業的話,連高院法助都不要去,除非日後想直接
Madame avatarMadame2014-05-26
去中南部執業(因高院所轄地院也全部要迴避)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5-28
迴避只有任職法院,沒有任職法院所屬下級法院
Poppy avatarPoppy2014-05-29
法官助理為「司法人員人事條例」所稱之司法人員,故應受律師
Erin avatarErin2014-05-31
法第37-1條: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在其離職前3年內曾任職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6-02
之法院或檢察署執行律師職務之限制。
高院招生簡章 http://ppt.cc/7HYJ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6-03
只有任職法院啦,包括下級還得了~最高任職不就迴避全國了 冏
Susan avatarSusan2014-06-05
所以我才說最聰明是最高法院的助理XDD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6-07
正面且正確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06-08
好棒!真的不用怕累…只怕沒學到東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