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否向當事人透露另案偵辦案件?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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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junbo (嗯嗯)》之銘言:
: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之銘言:
: : 你馬幫幫忙
: : 先把案件的定義搞清楚吧
: : 被告同一
: : 犯罪基礎事實同一
: : 這叫另案?
: : 你刑訴老師是誰啊?
: 光憑(另案調查中)幾個字你就可以推出被告同一犯罪基礎事實同一?
: 也太神了~
: 果然是高手~
: 佩服佩服~

你不用跳針啦

人家問的明明是

作者 z06bj6 (..) 看板 Lawye

標題 [問題]律師可否向當事人透露另案偵辦案件?
時間 Fri Jan 6 13:46:5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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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被告甲因新北地院施用毒品案件,委任律師A為辯護人

律師A閱卷後,卷內顯示被告甲有另案販賣毒品案件現由台北地檢偵辦中

若律師A將閱卷資料copy一份給被告甲,被告甲因此知悉自己有另案偵辦中

律師A是否洩密或違反律師倫理?

===========================================

一個是施用毒品

一個販案賣毒品

二個犯罪基礎事實不同一

結果你扯被告同案中監聽譯文紀錄

這是同一碼事嗎?

刑訴概念不好就不要一直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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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1-13
誰沒搞清楚題目應該滿明顯的~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1-18
大哥 你題目真的看錯了
Linda avatarLinda2017-01-22
話說 你覺得「通聯」跟「監聽譯文」是同一種東西?
Dora avatarDora2017-01-26
我更加確定你沒刑事訴訟的實務經驗了
我有說錯嗎???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1-30
連最基礎的案件同一性也搞錯 我的天啊 這串討論還有實
益嗎XD
Elma avatarElma2017-02-03
一句話就好,你有去過偵查庭嗎?去過幾次?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2-07
咦 我好像沒說我的實務經驗豐富阿XD
Dora avatarDora2017-02-12
而且通聯是你自己說的啊 可不是我先提的 呵呵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2-16
原問說通聯 你自己扯監聽譯文的
我只是好奇咩
好奇犯罪囉?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2-20
沒人用通聯?
我更加確定你不常碰刑事案件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2-24
我可以找到一堆使用通聯紀錄論述的案件出來
但這樣會更加讓你丟臉的說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2-28
是嗎?只是號碼?你可以再繼續獻醜沒關係
Kelly avatarKelly2017-03-04
這樣的程度 說有在碰刑事案件 我都開始懷疑你自介的經
歷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3-09
我查有意義嗎 有人會繼續無視 跳針
Dinah avatarDinah2017-03-13
我是覺得不懂沒關係 沒有人是萬能的 但不懂裝懂真的很
Necoo avatarNecoo2017-03-17
丟臉
Ethan avatarEthan2017-03-21
有沒有料 這邊一堆專精刑事的道長一看就看的出來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3-25
你連用一下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輸入關鍵字也懶 就逕憑空想
像實務沒在用通聯?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3-29
然後基於此說人家不懂 i 服了u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4-02
呃…有人說「光憑通聯紀錄就起訴」嗎?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4-07
什麼有對話啦?依據勒
Andy avatarAndy2017-04-11
所以又改人題目了齁…
Emily avatarEmily2017-04-15
「拿來當作證據」→「光憑通聯起訴」→「論罪主要依據」
你這樣真的不行啦 連自己在說什麼都前後不一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4-19
我說了阿 檢索系統查一下都懶嗎?
Hardy avatarHardy2017-04-23
「刑事案件中沒人再用通聯記錄當證據的啦」←這可是你
說的
現在又變成 「人家判決都說了是補強證據而已」?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04-27
還好我沒真的查 簡直浪費時間XD
Isla avatarIsla2017-05-02
我說的都有憑有據 你自己摸摸lp看看前面你自己打的字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5-06
「刑事案件中沒人再用通聯記錄當證據的啦 全部都是監聽
譯文好嗎?」←你這篇說的
到底能不能用?你先確定一下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5-10
可以用通聯當證據嗎?葛格?
Mia avatarMia2017-05-14
呵呵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5-18
原來曾發表過文章(?)的也不過如此XD
James avatarJames2017-05-22
欣榮哥4ni?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5-27
為何100年考上律師 1999年就跑偵查庭了?難道...
Harry avatarHarry2017-05-31
欣榮哥,我檢索你名字 刑事只有二件耶?
Ula avatarUla2017-06-04
我沒回文阿 欣榮哥你在幻想?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6-08
那大概是講我回文慢吧~可是…我很忙吔…不是整天沒事幹
Enid avatarEnid2017-06-12
喔喔 我想笑笑放鬆心情就會來回一下啊 榮榮管粉多唷
Sandy avatarSandy2017-06-16
而且這算筆戰嗎?連題目都搞不清楚是打自己開心的嗎?
Dinah avatarDinah2017-06-21
哇~您竟然憑個ptt就知道我忙不忙是天眼通還是…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6-25
欣榮哥 為什麼你100年才考上律師 88年就跑過偵查庭?用
什麼身份去?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6-29
可你說:你這叫忙?敢問你知我哪叫不叫忙?
Gary avatarGary2017-07-03
欣榮哥 為什麼你100年才考上律師 88年就跑過偵查庭?用
什麼身份去?
Rae avatarRae2017-07-07
欣榮哥 為什麼你100年才考上律師 88年就跑過偵查庭?用
什麼身份去?
欣榮哥 為什麼你100年才考上律師 88年就跑過偵查庭?用
什麼身份去?
Iris avatarIris2017-07-11
好幽默的一天 讓人完全沒有藍色星期一的感覺XD
Ula avatarUla2017-07-15
喔喔 害我嚇一條 我以為...
Hedda avatarHedda2017-07-20
「刑事案件中沒人再用通聯記錄當『證據』的啦」
Linda avatarLinda2017-07-24
「通聯記錄只有號碼 什麼都不能證明 哪個法院會蠢到拿來
Zanna avatarZanna2017-07-28
當作『證據』」?
Olive avatarOlive2017-08-01
「人家判決都說了是『補強證據』而已」
Tom avatarTom2017-08-05
請注意哦 法院只會拿通聯紀錄當「補強證據」 不會拿來
Kama avatarKama2017-08-09
當「證據」哦 結論:"補強證據"≠"證據"哦 啾咪~
George avatarGeorge2017-08-14
別說了~可能有人會開始幫你上證據法則的課還問你老師誰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8-18
奇怪 話都你在講的 能不能拿來當證據這種一翻兩瞪眼的
Emma avatarEmma2017-08-22
也可以硬拗 這種死不認錯又愛跳針、打烏賊戰的作法 跟
Steve avatarSteve2017-08-26
我說上法庭的戰力有多強我也是笑笑啦
Jacky avatarJacky2017-08-30
就簡單一個問題:「補強證據」是不是證據的一種??哈~
Hardy avatarHardy2017-09-03
啊~(伸懶腰 打哈欠)
Emma avatarEmma2017-09-08
路人:跳針界的霸主是什麼 蘇乞兒:跳針王~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9-12
一個簡單的問題也回答不出來哦 啊不是很會講 現在就只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9-16
能說別人跳針、抓語病 卻無法針對問題回答哦 真有趣
Delia avatarDelia2017-09-20
不用心虛啦 你霸主的實力如何 各位道長都看在眼裡 只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9-24
能用"好棒棒"三個字形容 放心 大家不會笑你的 噗~
Una avatarUna2017-09-28
唉 真是弱爆了 算了 你自嗨吧 懶得理你了 噗~
Sarah avatarSarah2017-10-02
律師版是個滿滿的大平台 一進來都是霸主文><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10-07
欣榮哥:力、戰、群、雄
真不知哪來的自信XD
Lucy avatarLucy2017-10-11
欣榮哥 請你一定要每天發文好嗎?
這樣我每天才能笑笑放鬆心情!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10-15
欣榮哥太謙虛 對自己有信心點好嗎?
Annie avatarAnnie2017-10-19
你的強 大家都看在眼裡 呵呵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10-23
哇塞 辯不贏就稱別人是魯蛇哦 閣下的格調真是高啊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10-27
欣榮哥說別人不敢針對議題回答XDDDDDDDDD
Mason avatarMason2017-11-01
你一直引33條,不會覺得論述上根本得不出你所謂的結論
嗎XD
Kumar avatarKumar2017-11-05
不信你自己再推論一下 讓大家觀摩?好嗎?大師?
Regina avatarRegina2017-11-09
一直引錯誤的依據來跳針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11-13
這就是法學論叢作者的實力?我不相信
Thomas avatarThomas2017-11-17
不敢論述嗎?我懂,呵呵XD
John avatarJohn2017-11-21
33條?你是依照33條的什麼內容,認為可對律師閱卷權作
限制?
這就是籠統敘述的「實力」^^
Belly avatarBelly2017-11-26
學者風範勒?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11-30
又跳針
Yedda avatarYedda2017-12-04
跳針?在閣下的面前,在下怎敢自稱跳針呢?這跳針
王的封號非閣下莫屬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12-08
認為律師有33條第二項但書試用的法律天才家XD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12-12
說別人跳針 呵呵
Madame avatarMadame2017-12-16
然後說目的啥的 阿第一項的但書勒XDDD
Mary avatarMary2017-12-21
開個新文來說明一下好嗎
Kama avatarKama2017-12-25
是新題目唷 別說我想陷害你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12-29
但你應該不會啦 如果是我的話 po說的見解丟臉都來不
及了。怎會想讓大家看
更正(po錯的見解)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1-02
你有看過33條2的修正理由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1-06
沒看過就在講 可是異常丟臉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01-10
不過你應該習慣了
Oscar avatarOscar2018-01-14
挖勒 我說33條第2項 你到底在說什麼啦XDDD
Olive avatarOlive2018-01-19
看來你只說自己的 也沒在看別人問什麼 難怪外號跳針王XD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01-23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在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之訴訟架構下,證據之
提出與交互詰問之進行,均由當事人主導,而依現行本法規
定,被告有辯護人者,得經由其辯護人閱卷,以利防禦權
James avatarJames2018-01-27
之行使,被告無辯護人者,既同有行使防禦權之必要,自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1-31
應適當賦予無辯護人之被告閱錄卷證之權利。惟因被告本
身與審判結果有切身利害關係,如逕將全部卷證交由被告
任意翻閱,將有必須特別加強卷證保護作為之勞費,其被告
在押者,且將增加提解在押被告到法院閱卷所生戒護人力
之沈重負擔,為保障無辯護人之被告防禦權,並兼顧司法
資源之有效運用,爰增訂第二項前段,明定無辯護人之被告
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至筆錄以外之文書
等證物,仍應經由法官於審判中依法定調查證據方法,使無
辯護人之被告得知其內容,俾能充分行使其防禦權,併予
敘明。
三、又筆錄之內容如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
案之偵查、或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為免徒
增不必要之閱卷勞費、妨害另案之偵查、或他人之隱私資
料或業務秘密,允宜由法院得就前開閱卷範圍及方式為合理
之限制,爰增訂第二項但書。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2-04
有看到第二項但書的立法理由了嗎?根本不是針對律師的閱
卷作限制好嗎?
Hedy avatarHedy2018-02-08
你引但書來論述律師的閱卷 實在頗呵
Necoo avatarNecoo2018-02-13
然後再說第一百零一次 對你的結論沒意見 但你的理由實在
太瞎了
Kyle avatarKyle2018-02-17
但我想我po了 你還是只想講你自己的話 跟某些當事人的
Lily avatarLily2018-02-21
風格很像 呵呵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2-25
你繼續留言讓大家笑吧?什麼,你不知大家都在笑你?
Rae avatarRae2018-03-01
喔喔,那你或許可以開個新文討論你好笑的33條,順便自hi
gh一下^^
Lily avatarLily2018-03-05
「另案偵查中」這五個字包不包含於偵查不公開的範圍中?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3-10
樓上要不要看本文標題?有人問本案偵查不公開嗎?人
家問的不是律師閱卷後,知悉卷內(另案偵查)之資
料時,可否告知被告,你到現在還沒搞清楚別人的問題
Lucy avatarLucy2018-03-14
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3-18
「卷內顯示被告甲有另案販賣毒品案件現由台北地檢偵辦中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3-22
是誰沒看清楚問題,應該滿明顯的~
Puput avatarPuput2018-03-26
樓上還在跳針?偵查中案件可以公開給非該案之當事人
Zora avatarZora2018-03-30
或辯護人知悉嗎?你到底懂不懂啥叫偵查不公開啊?
Wallis avatarWallis2018-04-04
拼命要自曝其短?
John avatarJohn2018-04-08
那再問週延一點:「另案偵查中」五個字是否包含於
Tracy avatarTracy2018-04-12
「該另案」偵查不公開的範圍中~
Edith avatarEdith2018-04-16
樓上,我不是早回你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4-20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8-04-24
第8條
Freda avatarFreda2018-04-28
所以律師如果閲到要幫忙遮住再給當事人?司法有您真好~
Kyle avatarKyle2018-05-03
偵查不公開辦法第八條都說了,下列事項於案件偵查
Belly avatarBelly2018-05-07
中,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公開或揭露之,而揭露
則指公開以外,揭示、洩漏予特定人或不特定人得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5-11
以見聞、知悉之行為。這不就在規範本案之情形嗎?
Lydia avatarLydia2018-05-15
喔~好喔~
Belly avatarBelly2018-05-19
隨便「舉輕以明重」一句話,直接無視立法理由,真有你
的!
Dora avatarDora2018-05-23
還是你其實是立委?XD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5-28
樓上不用跳針啦,直接回答我的疑問啦,被告可以可
透過委任辯護人的方式來迴避33條二項的限制,此時
應如何處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6-01
就懲戒律師啊~
Dora avatarDora2018-06-05
樓上的意思是,辯護人此時仍有偵查不公開原則之適
用囉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6-09
不是吔~是律師倫理規範~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6-13
樓上不要睜眼說瞎話好嗎?
縱使律師閱卷時,法院將不能公開之資料未予密封交
給律師,閱卷律師即不能予以洩漏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6-17
所以跟偵查不公開有什麼關系?????????????
?????
所以跟偵查不公開有什麼關系?????????????
?????
所以跟偵查不公開有什麼關系?????????????
?????
所以跟偵查不公開有什麼關系?????????????
?????
所以跟偵查不公開有什麼關系?????????????
?????
所以跟偵查不公開有什麼關系?????????????
?????
Zanna avatarZanna2018-06-22
這兩句是在說偵查不公開?幫幫忙…
Tom avatarTom2018-06-26
那不然樓上說說此時懲戒委員要用什麼理由來懲戒?違
反秘密證人保護法?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6-30
這跟刑訴33條二項的另案偵查不公開有啥關係?二位要
繼續跳針下去嗎?
Joe avatarJoe2018-07-04
喔喔 跳針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