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道友好!
小弟有幾個執業之初的疑問,
想向大家請教,
懇請您不吝指導,
感恩!
一、因小弟是想先單獨執業看看,
所以在名片印製上,
是一定要取某某某律師事務所?
還是可自選一事務所名稱?
若可自選,此事務所名稱是否需做商標登記?
二、律師執業是否一定需要登記一辦公室地址?
若是,登記於住家地址可否?有何利弊?
三、執行業務之稅務部分,需申請何種登記或憑證?
自然人與法人之客戶,收費時之差異?
是否需開立發票?若是,開立發票需申請何程序?
以上若干問題,
小弟雖有看過公會所贈的律師事務所營運手冊,
及去網路搜尋過相關資訊,
但統整資料後,仍是有些不確定。
若道友您時間方便,
還望給予相關指教。
在此致上小弟誠摯的謝意!
感謝您!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