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業務推展規範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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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13-10-03T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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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天有收到公會的電子郵件,不知各位對此看法如何?

或許有些同道還沒看到,小弟將內容「打」在下面(寄來的是直接掃成圖檔啊…)

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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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業務推展規範 102年9月14日第9屆第1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第一條

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其執行業務應注重

職業倫理,律師推展業務應有其分際,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

稱本會)爰依律師倫理規範第十二條,訂定本規範。

第二條

律師推展業務,係以使他人成為律師或其事務所之委任人為目的所為之行為。

律師得以發送簡介、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刊登廣告,使用招牌,印製名片、

卡片或在網際網路上設置網站等宣傳方式推展業務。

第三條

律師以大眾傳播媒體或其他媒介為廣告行為時,應將完整廣告內容複本送交其

主事務所所在之地方律師公會及本會備查。該公會或本會議內容有違法或違反

律師倫理之虞者,得促其修正。

律師以發送簡介、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為廣告行為時,應在信封及內容首頁

明顯處表明為廣告之意旨。

第四條

律師推展業務,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與事實不符。

二、有引人錯誤或誤認之虞。

三、誇大或使人抱有過度期待。

四、使人困擾或不安。

五、貶抑、詆毀特定律師或律師事務所。

六、明示或暗示與公務機關有特殊關係。

七、違反法令或本會規章。

八、有侵害律師尊嚴、形象或信用之虞。

第五條

律師推展業務,不得表示下列事項:

一、訴訟之勝訴率。

二、顧問對象或委任人。但得其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受任中的事件。但得委任人書面同意,或未特定委任人且無損害委任人

利益之虞者,不在此限。

四、過去處理或參與之事件。但得委任人書面同意,或事件廣為一般人所知

悉或未特定委任人且無損害委任人利益之虞者,不在此限。

五、現兼任公務機關之名稱及其職稱。但於學術機構兼任教職或研究者不在

此限。

第六條

律師不得親自或利用他人主動撥電話或拜訪原不認識之不特定人,以招攬業務。

第七條

律師不得藉支付介紹費與單純介紹案件之人以招攬業務,亦不得僅因介紹案件

與他人而收受費用。

律師得因業務要而與他律師合作,並依其分工而約定酬金之分配。

第八條

本規範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決議後施行;其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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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明文禁止了用業務找案子的方式啦…簡單說就是雖可廣告,但要當事人主動

找上門才行,感覺上雖然放寬了一點,但並不至於對現狀有太大的影響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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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律師

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3-10-04T21:01
已知但感謝分享!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3-10-06T07:32
感謝分享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3-10-07T18:02
戰國時代來臨了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3-10-09T04:33
好奇的是,會遵守的有誰呢...???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3-10-10T15:03
禁止業務那條比較有趣,有辦法執行嘛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3-10-12T01:33
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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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13-10-13T12:04
謝謝分享

是否有訴訟律師同時又會申請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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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at 2013-09-28T12:44
※ 引述《maravia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是否有訴訟律師同時又會申請專利的? : : 一般傳統訴訟為主的律師, : 應該不太可能會申請專利吧? : 即使很多律師有專利代理人資格, : 但除非是專利師,否則專利申請書應該不好寫. : : → alawyer ...

有關天遠律師事務所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3-09-24T23:31
各位律師學長學姊晚安 最近在找尋法務助理的工作 剛剛在PTT JOB版看到天遠法律事務所在徵人 有點心動 但是搜尋了本版的文章 只有一篇超多人徵求站內信文0.0 很想了解該所的一些相關事務 有前輩能分享一下嗎andgt;and#34;andlt;? 如果推文不方便,可以站內信 學弟我在此先 ...

軍審法修法後之登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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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son
at 2013-09-24T14:19
小弟有一問題想跟各位道長請益,也就是軍事審判法修法後, 分兩階段將案件移送普通院檢,如果是目前尚在軍事法院審理 之案件,如要幫相關被告辯護,是否仍須至國防部登陸成為軍 法律師,抑或可免除該手續直接受委任出庭? 煩請各位道長不吝告知,謝謝! - ...

律師應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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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13-09-24T13:24
不好意思,冒昧請教一下這篇提到的內容 : 補充4. 輔系還是不能用第一款,只能走第二款 : 有些學校取得輔系資格卻不一定第二款的課程都有修到 : 另外,第二款所稱民、刑法只要課程名稱不一樣, : 例如你修的是刑總、刑分、民總、物權等等, : 反正只要那門課名稱不是「民法」、「刑法」, : 就要附上該課 ...

用iPad mini看「法源法典」合適嗎?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3-09-22T15:37
我是原PO,後來買了iPad mini,安裝了佛心來的免費 法源大六法版。(但不知道能免費到多久?) 覺得很好用也很方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