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外補人員投件後的會辦意見寫法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

本單位最近有個助理員缺外補

最後只有一人投件

人事於是會辦我們 看是否辦面試

但是因為這人學經歷都不太適合我們所需

我們單位的首長不想用這個人

請問正常程序是一定要面試完才能打槍他

還是這個階段就可以拒絕?

如果可以直接拒絕

請問我會簽意見要怎麼寫才不會被人家捉辮子?

抱歉第一次寫這種意見,謝謝大家幫忙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X9u.

--

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8-11
大部份在事求人都會寫通過初審者擇優通知面談,未通
Cara avatarCara2016-08-15
過者恕不通知的字眼吧 就寫初審不過就好吧 但決定初
審過不過的不是用人科室的主管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8-19
課室裡面開會作成會議記錄,大家一起背書分擔責任
Hedy avatarHedy2016-08-24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第一關,因此不用走到面試
是選完第一關排除絕對不想要和不符合資格的才面試
Jacob avatarJacob2016-08-27
擬:這混蛋資格不符我們預想,請人事重新招人
Ivy avatarIvy2016-08-31
首長不要,但首長不會說,請自己簽上去,就這樣
Adele avatarAdele2016-09-05
你是幕僚,懂嗎??? 若什麼都要首長裁,那就是不夠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