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陪玩陪讀 - 打工 - 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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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個人(請填公私立學校、機關團體、個人)

工作時間: 週間下午 (三小時,一週三次)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 內湖(近西湖捷運站)

薪資: 150/HR (可議)
↑勞基法規定最低薪資為每月 18780 元(每小時 109 元)起

工作內容: 至內湖家中與一位兩歲的男童陪玩,陪讀繪本. 家長會在家整理家務或處理私人事務,
不會干涉老師的陪玩,如果孩子臨時有鬧脾氣時,會視老師需要適時給予支援。

聯絡方式: [email protected] 劉小姐

========================== 以上必填,以下選填 ===========================

資格限制:幼教學生為佳,但非必要

其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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