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心相惜之旅-未婚男女聯誼知性旅遊 - 福利
By Wallis
at 2011-06-10T08:45
at 2011-06-10T08:45
Table of Contents
提供給未婚公務人員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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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lc.moj.gov.tw/ct.asp?xItem=233512&ctNode=5361&mp=010
100.6.7 心心相惜之旅-未婚男女聯誼知性旅遊活動須知
一、訂定依據及目的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度增列「規劃辦理未婚聯誼活動」辦理本活動。為期活動周
延妥適,特訂定本須知。
二、參加對象
20歲至50歲在臺設有戶籍未婚男女之單身者,以軍公教人員為優先。參加人數暫訂40
人(男、女生人數各半)。
三、報名
(一)報名人請詳填「心心相惜之旅-未婚男女聯誼知性旅遊」活動報名表,並詳閱報名
表備註各事項。
(二)報名及繳費時間
┌───┬────┬──────┬───────┬───────┐
│梯次別│旅遊地點│ 活動時間 │ 報 名 時 間 │ 繳 費 時 間 │
├───┼────┼──────┼───────┼───────┤
│ 一 │淡水休閒│100年6月25日│100年6月7日~ │費用約500元 │
│ │農場 │ │100年6月15日 │(活動內容包括│
├───┼────┼──────┼───────┤烤肉+射箭+ │
│ │以下空白│ │ │團康活動)參加│
│ │ │ │ │者當天現場自行│
│ │ │ │ │繳交 │
└───┴────┴──────┴───────┴───────┘
(三)報名方式
報名人請填妥報名表於100年6月15日報名截止日以前(以郵戳為憑),以電子郵件或掛號
逕寄本署人事室,地址:10045臺北市士東路190號第二辦公大樓4樓人事室。並請於寄送
日起一個工作日後,於上班時間電話確認02-28331911轉296。逾期報名者歉難受理。
(四)本活動有意願者報名表務請依序填寫清楚,並請檢具覈實之相關資料供參考比對,
報名人如提供不實之相關資料、證件影本者,不得參與本活動。
(五)請參加人秉持信賴原則真誠參與活動之推展,本活動為配合政府人口政策,防杜人
口老化,非營利性質,愛心服務,為未婚男女謀福利,特此聲明。
四、參加通知
本署將依報名順序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人準時參與活動。
五、參加人應注意事項
(一)繳費方式:由參加人現場自行負擔,本署人事室會代訂場地及先行作業。若遇颱風
、地震等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活動不克舉辦時,該梯次活動原則順延一週;如
仍因故無法進行時,由本署與承辦農場議定後辦理。如議定取消活動,本署於議定取消活
動後3個工作日內另行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二)參加人均需留意及遵守本須知內所有內容,如不遵守本須知所列各項規定致影響個
人權益,須自負責任。
(三)報名人應保證其婚姻狀態為未婚,如有不實,報名人應自負全責,本署不負查證責
任。
六、為鼓勵本案報名人參加,本署致贈參加未婚男女精美禮品以資紀念。
七、如遇有特殊情事,本署保留更改活動相關事項之權利。
資料最後更新日期 2011/6/8
附件
「心心相惜之旅-未婚男女聯誼知性旅遊」活動報名表
http://www.sl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167132131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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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lc.moj.gov.tw/ct.asp?xItem=233512&ctNode=5361&mp=010
100.6.7 心心相惜之旅-未婚男女聯誼知性旅遊活動須知
一、訂定依據及目的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度增列「規劃辦理未婚聯誼活動」辦理本活動。為期活動周
延妥適,特訂定本須知。
二、參加對象
20歲至50歲在臺設有戶籍未婚男女之單身者,以軍公教人員為優先。參加人數暫訂40
人(男、女生人數各半)。
三、報名
(一)報名人請詳填「心心相惜之旅-未婚男女聯誼知性旅遊」活動報名表,並詳閱報名
表備註各事項。
(二)報名及繳費時間
┌───┬────┬──────┬───────┬───────┐
│梯次別│旅遊地點│ 活動時間 │ 報 名 時 間 │ 繳 費 時 間 │
├───┼────┼──────┼───────┼───────┤
│ 一 │淡水休閒│100年6月25日│100年6月7日~ │費用約500元 │
│ │農場 │ │100年6月15日 │(活動內容包括│
├───┼────┼──────┼───────┤烤肉+射箭+ │
│ │以下空白│ │ │團康活動)參加│
│ │ │ │ │者當天現場自行│
│ │ │ │ │繳交 │
└───┴────┴──────┴───────┴───────┘
(三)報名方式
報名人請填妥報名表於100年6月15日報名截止日以前(以郵戳為憑),以電子郵件或掛號
逕寄本署人事室,地址:10045臺北市士東路190號第二辦公大樓4樓人事室。並請於寄送
日起一個工作日後,於上班時間電話確認02-28331911轉296。逾期報名者歉難受理。
(四)本活動有意願者報名表務請依序填寫清楚,並請檢具覈實之相關資料供參考比對,
報名人如提供不實之相關資料、證件影本者,不得參與本活動。
(五)請參加人秉持信賴原則真誠參與活動之推展,本活動為配合政府人口政策,防杜人
口老化,非營利性質,愛心服務,為未婚男女謀福利,特此聲明。
四、參加通知
本署將依報名順序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人準時參與活動。
五、參加人應注意事項
(一)繳費方式:由參加人現場自行負擔,本署人事室會代訂場地及先行作業。若遇颱風
、地震等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活動不克舉辦時,該梯次活動原則順延一週;如
仍因故無法進行時,由本署與承辦農場議定後辦理。如議定取消活動,本署於議定取消活
動後3個工作日內另行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二)參加人均需留意及遵守本須知內所有內容,如不遵守本須知所列各項規定致影響個
人權益,須自負責任。
(三)報名人應保證其婚姻狀態為未婚,如有不實,報名人應自負全責,本署不負查證責
任。
六、為鼓勵本案報名人參加,本署致贈參加未婚男女精美禮品以資紀念。
七、如遇有特殊情事,本署保留更改活動相關事項之權利。
資料最後更新日期 2011/6/8
附件
「心心相惜之旅-未婚男女聯誼知性旅遊」活動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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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6-15T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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