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梗塞 觀光局國旅組組長曾維德突離世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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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家人和自己的遺族,是不是該平常就準備好日記或遺書,寫著因為公務壓力繁忙造成身心狀況,並且常常去看病拿藥?
我是覺得啦,上班時心臟病發過世,和囿於言論壓力最後走上輕生一途,都是很可憐值得同情的,但是因公自殺有機會特別從優撫卹,所以為了拿更多錢,是不是大家要保護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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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9-10-13
寫遺囑是好習慣,不過華人覺得觸霉頭
Quanna avatarQuanna2019-10-17
那可能要先請有經驗的人分享一下,看權責單位如何認定,
依據是什麼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9-10-19
因公自殺有什麼案例是可以從優撫卹?
James avatarJames2019-10-23
日本過勞死有嚴格定義,台灣基於財團壓力都打迷糊仗,你不
Hedwig avatarHedwig2019-10-24
告就不可能承認,法院對窮人多弱勢想也知道。公家的部分,
Olivia avatarOlivia2019-10-26
早期基於老兵跟來台灣,生死全包的概念,只要任內死亡都會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10-28
認定因公殉職,很多喝酒喝到死的技工工友死在宿舍也算,單
Dinah avatarDinah2019-11-02
位都會幫寫好話,積勞成疾之類的,撫卹剛好拿來喪葬遺族。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11-04
但是近幾年這種老兵也死的差不多了,公務員比照勞工聲音鵲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11-05
起,這種突死案件比照勞工,那就是你不告政府都不會認帳的
Jack avatarJack2019-11-06
。然後真的要告,舉證之所在敗訴所在,然後就湯圓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