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買年資問題,與釋字455號意旨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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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我朋友最近初任公職,打算繳錢買回年資,提早退休

由於朋友之前是服志願役,得到機關人事部門回應:志願役無法買回退休年資

上網查了一下才發現,原來志願役在當初申請退休領回退休金時,年資就結算了

翻了一下相關法條,又看了大法官釋字第455號解釋內容

釋字455號:按憲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義務役軍人與志願役軍人之服役時間
長短與專業知識或屬有間,但於服役期間所應負之忠誠義務與其所服之勤務,與志願役軍
人尚無差別,軍人依法所應享有服役年資計算之權益,不宜因其役別為義務役或志願役而
有所不同。

可是實際上替代役、義務役有權買回退休年資;而志願役卻無選擇買回退休年資的權利

這樣難道沒有牴觸釋字第455號解釋的意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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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18-01-19
我比較好奇 買休假年資 這樣有比較划算?
Andy avatarAndy2018-01-22
你自已都講了 退伍當時已經自已結算了 並不是沒算給他
而是自願結清就從頭開始 不然可以允許反反復復 才是破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01-25
壞法安定性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1-29
解釋文是服役年資,你講的是退休年資
Doris avatarDoris2018-02-01
退伍時就領年金了 難道要領2次?
Olive avatarOlive2018-02-06
應該不能說領兩次吧?因為把錢繳回去,也沒有領兩次的問題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2-08
現在辭職以後領回退撫金的話,如果回任公職,也不能再繳
回去
Dora avatarDora2018-02-11
反反覆覆是只允許政府做的事,小老百姓是不准的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2-12
沒 結算就是結算了 就像辭職也可選擇領回退撫或選不領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2-14
一旦領回 前面退撫離年資就是結清了 再任公職無法併計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2-16
買年資正確的是補繳退撫基金 志願役本來就有繳退撫基金
David avatarDavid2018-02-20
志願役退役後再任公職不用補繳退撫基金 本來就有加入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2-23
有差嗎?? 不是都要做到65歲才能領退休金...
傻了才繳回去...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2-24
如果有開放,我也不願繳回買年資,服役五年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2-28
志願役當六年退休金就有80幾萬了 我不懂還要買什麼年資
Mary avatarMary2018-02-28
就結算了還買個屁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03-05
如果你是大雄才有機會回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