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關於以公假服補充兵申請年資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本案請公假部份因涉及領雙薪問題,依規定似乎以撤銷公假改辦留職停薪,並追繳服役期
間已請領之俸給為宜。(錢可以解決的事都是小事啦~)

至於考績部份,依考績法第3條: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
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考績法細則第2條: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以月計之。

再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1.06.21局給字第0910016701號函:關於貴部函詢公務人員依法應
徵服兵役於退伍(役)或停役,如於一個月內向原服務機關申請復職報到,其退伍日至復
職支薪日之年資得否併入考核、休假及服務獎章等...函示內容略以:

...考績部分: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六條規定...準此,有關應徵入伍留職停薪人員
,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之次日復職,如因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提前退伍或停役),並依
上開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於留職停薪原因消失之日起二十日內,向
服務機關申請復職者,其年資視為不中斷,並得依規定辦理當年度年終考績。

惟依該部90年7月27日九十銓五字第2044255號令略以,本部通令日前,業經入營服役人員
,准其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四條規定,參加九十年度年終考績(成);惟自九十一年一月
一日起,公務人員依法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期間,即不准其參加考績(成)。又是類依法
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人員,於復職日起至當年十二月如已連續任職滿一年者辦理年終考績
,如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另予考績。

再看看銓敘部90.07.27九十銓五字第2044255號函: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四條規定:「公務人員任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至年終滿一年者
,予以年終考績;...」,以服兵役留職停薪人員,在營期間並未具有任職事實,不符公
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業經九十年五月三日考試院第九屆第二三0次會議決議:「公務人
員依法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考績(成)。」

留職停薪期間原本是不可以參加考績,但解釋令的理由是因為在營期間無任職事實,一般
情況的兵役役期長達一年,不得參加考績應無爭議。

但本案服補充兵留職停薪期間為97.10.13~97.10.24,並未有整個月以上無任職事實,且
如當事人有依規定期程辦理,年資可視為不中斷的話,上開解釋似無法直引用,如有爭議
的話可以依行政程序發函請主管機關解釋法令,看看是否可以辦理97年度的年終考績吧。

以上言論僅供參考,一切仍以主管機關函示規定為準。

--

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0-11-25
感謝解說 如果服役那年考積可以不中斷就可以不影響升等
Jack avatarJack2010-11-29
這樣算影響比較小的了 謝謝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12-04
後來看到m大的回文 好像又不行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12-07
考績跟銓敘都是銓敘部管的,應該以銓敘部說的算,上面函是人
Queena avatarQueena2010-12-10
事行政局發的,我想你們人事應該會重新送審銓敘.等結果吧!
Liam avatarLiam2010-12-13
請問S大查到留職停薪辦法中第六條年資不中斷是從哪來的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12-17
我上網查查不到這段敘述說@@?
Oscar avatarOscar2010-12-19
至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行政令函查詢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0-12-20
有遇過類似案例並詢問過銓敘部,除非在12月或1月服完補充
Callum avatarCallum2010-12-25
役有可能當年度拿全年考績,不然一律因服兵役留停年資中斷
Linda avatarLinda2010-12-28
只有另予考績。補充兵役目前法規和釋示只能留停,不可用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1-02
公假或自己的休假…,而且得依規定辦理留停、復職,人事也
John avatarJohn2011-01-03
須依規定送動態銓審。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1-06
建議最後如果不行就提釋憲吧 不然直接寫信給馬總統看看
Dinah avatarDinah2011-01-08
釋憲!? 能適啥憲 依法辦理哪有啥違憲的問題
Liam avatarLiam2011-01-09
要是這能釋憲 那所有男生當過兵被影響到烤雞的都是潘仔嚕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1-10
依法辦理就不能釋憲 那就不會有那幾百號的釋憲按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1-11
就是因為法律不周延影響權益 反而才能走得上釋憲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