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到政府某生技研究單位的職務,職稱是專案計畫負責人 - 生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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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這個研究單位談過以後,想要在這裡工作,但是今天 去找負責人談過以後
他說要我以自然人廠商的方式,寫投標建議書,分配自己的薪資
有問題的地方是,關於勞保的地方,本來應該是我和公司各負責6%的退休基金
今天以這種自然人廠商的方式,變成我要負責那全部的12%,本來以為是那研究
單位的約聘人員,很單純的勞資雙方,結果他們以這種方式來應徵計畫負責人,
我實在一頭霧水阿,到底什麼是自然人廠商??為甚麼我要負責那公司應該幫
我負責的6%呢?
請問版上有人有這樣子的經驗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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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08-08-11
要不要轉到salary版或HRM版,知道的人可能多一點
Hardy avatarHardy2008-08-14
我在hrm版看到樓上po文,感謝啦
George avatarGeorge2008-08-15
政府機構僱人方式越來越奇怪. 你說的是疾管局嗎?
Leila avatarLeila2008-08-19
不是疾管局,是農委會某研究單位,很奇怪的僱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