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幸運考上廣義公務員資格的工作,當時準備考試時懷孕大概2個月
簡章上面沒有註明懷孕不可報考,所以我還是考試了
面試時也沒有主動告知懷孕,因為我想,只要告知,應該就一定刷掉
但是我又很需要工作....
總之最近要去報到了,可是簡章上面有寫
""試用期六個月,如果表現不符合則取消資格""
我一定會在試用期間分娩,請問我這樣會不會被取消資格呢?
(工作我一定會努力,只是不知道懷孕會不會被取消資格)
另外,請問我還會有56天的產假嗎?
非常感謝各位的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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