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地特三等放榜,有幸榜上有名,
三月底報到,現在已經服務約7個月,
今年九月高考放榜,增額名單有我,
由於增額的順序很前面,很可能預計在12月7號分發。
現在服務的機關說明,如果我沒有在這裡服務到12月31日,
那麼今年的另予考績他們不能打,下個機關也不能打,
等於我今年完全沒有另予考績 ;
而且如果我到了下一個機關,由於縮短實務訓練為兩個月,
如果無法在一月前完成,那麼明年的考績我還是被打另予考績,
想請問各位,上揭所述,關於我的考績真的是這樣嗎?
或者可否建議我參考那個法條,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