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9003040 (基隆路大學徵聯誼)》之銘言:
: : (三)再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條規定:「(第1 項)公務人員之
: : 請假,依下列規定: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 5日。....
: :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第
: : 4條規定:「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
: : 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之:......六、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
: : 職務有關之訓練進修,其期間在 1年以內者。但公務人員訓練
: : 進修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準此,除公務人員訓練進
: : 修法另有規定外,其他訓練進修期間如輿職務有關,且經奉准
: : 或奉派前往者,得核給公假。至於與上開規定未合之訓練進修
: : 期間,應以事假或休假前往。本案公務人員依師資培育法規定
: : ,參加半年教育實習期間,擬以事假前往一節,仍請依上開規
: : 定辦理。(銓敘部 94.06.15. 部銓四字第0九四二五0九三
: : 四0號書函)
: 剛剛爬文看到的東西
: 我有問題想請教板上人事鄉民
: 連起事假半年
: 我想到的是
: 要先用教育實習理由簽核給首長後
會過嘛??
會過的話,大概明天就有一群80後的年輕公務員..............
要請一年事假出國去澳洲遊學兼差當年薪三百萬的清潔工了...
: 納職務代理人部分
: 一般會怎麼處理呢
: 謝謝
沒有一哪來的二??? 況且請事假,當事人仍佔職務,就算給過,
機關扣薪,仍然沒有請職務代理人或約僱職代的依據.
--
連留職停薪都不給了,還在號勾事假?? ^_^
唉~~~~把公部門想的太Easy了,當進公職是"行灶咖"
可以來去自如....????
--
: : (三)再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條規定:「(第1 項)公務人員之
: : 請假,依下列規定: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 5日。....
: :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第
: : 4條規定:「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
: : 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之:......六、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
: : 職務有關之訓練進修,其期間在 1年以內者。但公務人員訓練
: : 進修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準此,除公務人員訓練進
: : 修法另有規定外,其他訓練進修期間如輿職務有關,且經奉准
: : 或奉派前往者,得核給公假。至於與上開規定未合之訓練進修
: : 期間,應以事假或休假前往。本案公務人員依師資培育法規定
: : ,參加半年教育實習期間,擬以事假前往一節,仍請依上開規
: : 定辦理。(銓敘部 94.06.15. 部銓四字第0九四二五0九三
: : 四0號書函)
: 剛剛爬文看到的東西
: 我有問題想請教板上人事鄉民
: 連起事假半年
: 我想到的是
: 要先用教育實習理由簽核給首長後
會過嘛??
會過的話,大概明天就有一群80後的年輕公務員..............
要請一年事假出國去澳洲遊學兼差當年薪三百萬的清潔工了...
: 納職務代理人部分
: 一般會怎麼處理呢
: 謝謝
沒有一哪來的二??? 況且請事假,當事人仍佔職務,就算給過,
機關扣薪,仍然沒有請職務代理人或約僱職代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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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留職停薪都不給了,還在號勾事假?? ^_^
唉~~~~把公部門想的太Easy了,當進公職是"行灶咖"
可以來去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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